上海浦东新区科学技术委员会的职能

(二)分析研究科技、知识产权、高新技术产业化和科技金融创新的发展趋势,研究热点、重点、难点问题,及时提出对策。

(三)负责组织制定本地区科技发展、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和高新技术(生物医药、新能源领域)产业化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发展战略、实施方案和管理措施,并组织实施和推广。

(四)落实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负责资助项目运行的管理和监控。

(五)推进科技投融资体系建设。参与本区科技创新企业融资需求模式研究,建立科技金融促进机制,制定科技金融创新政策,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企业争取银行贷款,完善新区科技金融市场体系。

(六)组织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企业研发机构、技术合同认定、先进技术服务企业等科技认定工作;承担科技奖励、成果登记等科技成果管理职能;承担民营科技企业统计、小型科技创业企业界定等管理职能。

(七)承担科技项目管理职能,负责国家和市各类科技项目的组织、申报、验收、跟踪、协调和监督。

(八)负责推动生物医药、新能源等重点产业发展,促进光电子、新材料、新能源、现代农业等领域高新技术应用。

(九)协调推进各类国家级、市级和地方级高新区、重点产业园区或基地建设,促进企业和科研院所产学研合作及相关产业联盟建设。

(十)承担科技公共服务平台的认定和管理职能,制定区域科技公共服务平台相关规划和配套政策,推进重大平台建设,开展平台认定和绩效评估。

(十一)承担本辖区知识产权保护和专利管理职能,促进专利技术产业化、知识产权交易等应用活动,推动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的制定和实施,负责国家知识产权局浦东专利受理点的运营和对外服务,组织并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教育活动。

(十二)负责组织国内外科技和知识产权合作交流活动。

(十三)承担科普管理职能,促进全社会科学技术普及。

(十四)负责相关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十五)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