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非货币性资产(公允价值)交换中,专利权被交换为存货。确定交换货物的进项成本是否不需要包含营业税?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当以被交换产品的成本为基础确定被交换产品的成本。在公允价值模式下,相当于卖了专利,买了库存商品。其会计处理如下: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累计摊销
贷款:无形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营业外收入(如果为负,则在借方,为营业外支出)
所以营业税会进入存货成本。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累计摊销
贷款:无形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营业外收入(如果为负,则在借方,为营业外支出)
所以营业税会进入存货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