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视为专利侵权的优先购买权中,“原始范围”包括专利申请日之前的现有生产规模...问:尺度是什么?
第一次使用权在申请日之后但在发表之前。考虑到第一个用户已经做好了生产准备,设备准备,厂房准备,人员准备,材料准备,一下子撤了还是挺大的损失。所以由于人为因素,他可以在原来的范围内继续经营。因为你的专利没有公开,他没有抄袭的主观恶意。
当然,你的质疑也是有道理的。侵权就是侵权,原则不够。而且如何判断他是不是在原来的范围内,也不好控制,比如产量和销售面积。就算你盯着他,也不一定能得到这些数据,现实中确实很难实施和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