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的专利制度:在韩国申请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的方式及所需文件

在中国申请后,在第一个在先专利申请日(即优先权日)起12个月期满前向韩国工业产权局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受优先权待遇,需要提交优先权证明。

申请所需的文件和资料:

1)申请文件:包括说明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附图、摘要和摘要附图;

2)申请信息:申请人和发明人的中英文名称、地址和邮政编码、申请国别、联系人等。

3)要求优先权的,还需要提供在先申请的受理通知书和在先申请的优先权证明(优先权证明可以在申请的同时提交,也可以在优先权日起16个月内提交)。1)原始申请文件和PCT请求书或已出版的PCT申请小册子;

2)国际检索报告;

3)根据《专利合作条约》第19条修改的权利要求(如果有);

4)国际初步审查报告、根据专利合作条约第34条修改的申请文件(如果有)。

申请人一般需要提前2-3个月向KIPO局提出申请,并委托代理机构开始翻译和文件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