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专利申请流程
马来西亚现行的专利制度主要受《专利法》和《工业品外观设计法》保护。马来西亚于1989年加入WIPO和巴黎公约,PCT于2006年8月16日生效。专利保护的种类有: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马来西亚发明专利的保护期为申请后20年;本实用新型的保护期为申请后10年,可延期两次,每次5年;工业品外观设计的保护期为自注册之日起5年,可以延期两次,每次5年,最长不超过15年。接收申请文本的语言是英语。
马来西亚的专利申请审查制度
1.发明专利
马来西亚的专利申请程序与中国不同,审查制度的规定也非常详细。首先,发明专利申请需要进行初步形式审查。专利局可以要求申请人对修改申请进行改进,申请人应当在三个月内完成修改。
专利局应当在优先权日之后18个月公开本专利。申请人必须自申请日起18个月内提交实质审查申请。
专利局对专利法中的发明要件进行实质审查,分为三种情况:改进的实质审查一般在六个月内完成;标准的实质性审查;延期实质审查,一般五到六年完成,审查通过后可以注册公告。此外,在实质审查之前,申请人可以选择申请新颖性检索。
2.实用新型
马来西亚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制度与中国不同。申请程序与上述发明申请相同,申请必须经过实质审查才能获得授权。而马来西亚实用新型只能有一项权利要求。
3.工业设计
马来西亚的设计申请和中国不一样。在提交申请时,申请人需要提交外观设计申请工业产品的新颖性描述(但在申请注册壁纸、花边或纺织产品时不需要),在申请被批准后授予专利权。
马来西亚专利申请渠道
1.发明专利
在马来西亚申请发明专利有两种方式:
①《巴黎公约》。
②PCT国际申请指定国家。
2.实用新型
马来西亚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的方式是巴黎公约。
3.工业设计
马来西亚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方式是巴黎公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