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法的申请日是如何确定的?

专利申请日是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的日期;当事人亲自到专利部门书面申请的,以专利局收到文件之日为申请日;申请文件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八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的日期为申请日。申请文件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

第三十条

申请人要求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优先权的,应当在申请时提出书面声明,并在自第一次申请之日起16个月内提交第一份专利申请文件的副本。

申请人要求外观设计专利优先权的,应当在申请时提出书面声明,并在三个月内提交第一份专利申请文件的副本。

申请人逾期未提交书面陈述或者未提交专利申请文件副本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