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类和B类会计师事务所的区别
会计师事务所是指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的中介服务机构,是具有一定会计专业水平的注册会计师。
(比如中国的注册会计师,美国的注册会计师,英国的特许会计师,日本的认可会计师等等。)以及受当事人委托承办审计、会计、咨询、税务等相关业务的机构。中国对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实行许可证管理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是依法设立的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的机构。注册会计师执行业务应当加入会计师事务所。在我国,可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合伙制度两种形式,国外也有有限责任合伙制度(LLP)。
系统
相关书籍在中国,政府颁发会计证和会计师在社会上承办会计业务的制度,创立于民国时期(1918-1928)。根据国民党政府的规定,通过会计师或注册会计师高级考试,取得会计师资格,取得政府机关颁发的会计师证书者,可以担任会计师。会计师向省、市主管部门申请登记后,可以设立会计师事务所开展业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国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于10月24日发布了《注册会计师管理规则》,195165438,规定经当地市工商局或县人民政府批准的会计师,可以以会计师的名义在当地市(县)开展业务,或者共同组成会计服务所开展业务。但执行业务时,以会计师为个人。私营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这种会计制度逐渐失去作用,形同虚设。1980为适应现代化建设和实行对外开放政策的需要,财政部于65438年2月23日发布了《设立会计咨询机构暂行规定》。根据规定,会计咨询事务所是会计师事务所,是由注册会计师组成的承办审计、会计、咨询、税务等业务的独立单位。设立时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审批,平时要受其监督。
会计咨询事务所承办以下业务:①检查会计账目,出具审计报告;(2)设计财务会计制度,指导制度的实施;(三)就财务会计问题提供咨询建议和意见;(4)办理所得税申报、专利申请、企业设立及变更登记、债权债务清算、企业解散清算等。⑤参与起草公司章程、经济合同、协议、合同及与财务会计有关的各种文件;⑥代理经济纠纷和经济案件的调解和仲裁;⑦担任委托单位的常年会计顾问,办理上述业务。
有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可以由注册会计师合伙设立。合伙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合伙人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符合下列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可以是负有限责任的法人:
(一)注册资本不少于三十万元人民币;
(二)有一定数量的专职从业人员,其中至少有两名注册会计师;
(三)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业务范围和其他条件。
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
在美国、英国、日本、法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经济发达国家,会计师事务所发展迅速,许多会计师事务所联合起来,形成了大规模的合伙制公司。部分公司成为分支机构遍布全球的国际组织,业务从审计、税务申报、公司注册、股票管理、公证、诉讼代理、遗嘱执行、破产清算等发展而来。能够提供全面的经济管理和技术管理咨询服务,而且业务内容已经大大超出了会计的范围。其中,一些大型国际合伙公司在中国设立了常驻代表机构或派驻常驻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