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撰写专利

专利申请的撰写:

1.申请书应当写明发明名称、发明人姓名、申请人姓名和地址、联系方式等。委托代理机构申请的,应当指定专利代理机构和代理人。

2.说明书摘要的正文应当清楚地表明发明名称及其所属技术领域,并清楚地反映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解决问题的技术方案的要点和主要用途。说明书摘要的正文部分不得加标题,正文部分(包括标点符号)不得超过300字。

3、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标明专利保护的范围。申请专利的发明目的和特征是权利要求,实现申请项目的发明目的的技术措施和特征是用文字和附图详细描述的。

4.说明书应当对发明作出清楚、完整的描述,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实现为准;必要时应附附图。包括技术领域、背景技术、发明内容、附图说明和具体实施五个部分。

5.附图说明,所申请发明的各种附图的说明。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二十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申请在中国完成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事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申报保密审查。保密审查的程序和期限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执行。中国的单位或者个人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提出专利国际申请。

申请人提出专利国际申请的,应当遵守前款规定。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本法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处理专利国际申请。违反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申请专利的,在中国不授予专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