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优先权术语解释

专利优先权是指专利申请人在其发明创造首次在一个国家提出专利申请后,在法定期限内在中国提出其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第一次专利申请的日期作为他的后一次申请的申请日,这是专利申请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专利优先权的目的是排除任何人在其他国家剽窃这个专利可能先提出申请并获得注册的可能性。专利优先权可分为国内优先权和国际优先权。

国内优先权,又称“国内优先权”,是指申请人在12个月内首次在中国基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向专利局提出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或者基于实用新型申请向专利局提出实用新型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

国际优先权又称“外国优先权”,是指专利申请人在12个月内在外国第一次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在6个月内在外国第一次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并在中国就同一主题申请专利, 根据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根据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专利优先权的特征

1.优先权是专利申请权的一项附属权利。没有申请专利的权利,就没有优先权。

2、只有在专利申请人提出专利申请后,专利申请权才有可能派生出优先权。

3、优先权有严格的时间限制,即只有在法律规定的优先权期限内,优先权才有效,过期无效。

4.专利申请人提出的两项申请在同一国家的,专利申请人享有的优先权为国内优先权;如果是在不同的国家,那就是外国优先。

5.优先权不能自动产生,即专利申请人在提出后件申请时要求优先权的,必须在提出后件申请的同时提出优先权要求申请,并按照规定提交相应的有效证明文件。只有通过审查,才能产生优先权。

6.要求优先权的后一申请必须具有与在先基本申请相同的主题,但后一申请的主题可以是在先基本申请的改进。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专利优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