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填写专利实施产出的主体

法律分析:专利权的主体包括:

第一,发明家。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是指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做出创造性贡献的人。在完成发明创造的过程中,只负责组织工作、为物质技术条件的利用提供方便或者从事其他辅助工作的人,不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其中,发明人是指发明的发明人;设计人是指完成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的人。

发明人或设计人只能是自然人,不能是单位、集体或课题组。发明是智力劳动的结果,不受民事行为能力的限制。因此,无论从事发明的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只要他完成了发明,就应当被认定为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第二,单位。对于职务发明创造,专利权的主体是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所在的单位。职务发明创造,是指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发明创造。这里所说的“单位”包括国内各种所有制类型和性质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在劳动关系方面,既包括固定工作单位,也包括临时工作单位。

第三,受让人。受让方是指通过合同或者继承依法取得专利权的单位或者个人。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后,如果取得了专利,那么受让人就是专利权的主体;专利权转让后,受让人成为专利权的新主体。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或者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另一个单位或者个人的委托完成的发明创造,双方约定发明创造专利权申请属于委托方的,按照其约定,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

单位或者个人之间没有约定,构成委托开发的,专利申请和取得的专利权归受托人所有,但受托人可以无偿实施该专利技术。

第四,外国人。外国人包括具有外国国籍的自然人和法人。在中国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享有与中国公民或者单位同等的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条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与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 * *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未同中国签订协定或者未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和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发表,或者同时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发表,受本法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