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才能合法拥有版权?

著作权是指原创作品的权利人可以行使以下权利,包括复制权、发行权、表演权、改编权和播放权,并有权禁止任何人未经授权行使上述权利。版权原创作品,包括文学、音乐、戏剧和艺术作品,以及录音制品、电影、广播或有线电视节目和已出版的印刷格式,均受香港版权法保护。综上所述,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可以分为以下两类:

第一类:必须由作者本人创作的有明确作者的作品,包括文学作品、戏剧作品、音乐作品和艺术作品。

第二类:来源于原创作品的著作权作品,包括录音制品、音像制品、电影作品、广播电视播出节目、有线电视台电视传输以及文字、图片等印刷品格式的排版方式。

一般情况下,第一类作品在作者在世时公开发表的,著作权保护期自作品发表之日起至作者死亡后50年止。如果作品在作者生前从未发表过,版权无限期属于作者。原创作品自播放或者发行之日起50年内受著作权保护,印刷品格式保护期自首次出版之日起25年有效。保护期结束后,受版权保护的作品成为公共财产。因此,这种安排的目的是平衡业主的投资和社会对这些作品的要求,因此是绝对合理的。但是,如果作品的所有者想要延长版权保护期,不断修改印刷品也是一种可行的方法。

与专利、商标和工业设计等其他类型的知识产权不同,版权是一项自动权利。香港的著作权法采用“自动保护制度”,即创作者完成作品并以任何形式发表后,将自动成为作品的著作权人,无需登记或办理任何手续,即可受到法律保护。世界各地作者的作品,或首次在世界各地发表的作品,在香港都可以受到版权保护。

香港的知识产权法虽然是本地法律,但很多国际版权公约,例如《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国际版权公约》、《日内瓦纪录公约》和世界贸易组织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都适用于香港,而所有国际条约也规定缔约各方必须承认其他成员国国民的知识产权,所以本地创作者的作品并非只有香港。此外,1996年12月,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知识产权组织)

《互联网公约》于20日完成,1997年生效的《香港版权条例》已经包含了该公约的主要条款。因此,香港和其他成员国也禁止在互联网上传送未经授权的版权作品。

但必须强调的是,著作权法只保护思想的表达或相关产品,而不保护思想本身,即任何创作都必须转化为某种实质性的表达形式,如通过媒体公开发表,才能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抄袭一本讲解印刷技巧的书是侵犯版权,但在现实生活中引用书中的技巧则不是。

什么是侵权?

侵犯著作权是指未经著作权人同意,行使著作权人所拥有的权利,从事与行使权利有关的经营活动。综上所述,侵犯著作权可以分为直接和间接两种类型。

直接侵权:指抄袭;复制,如将著作权作品的表达语言复制为另一种语言,或进行任何改编,包括将传统媒体复制为无形媒体并在互联网上上传或下载;出版抄袭,比如出版一个二维版权作品复制的三维作品。

间接侵权:指为其他商业目的进口、销售、出租或者使用盗版产品,甚至为侵犯著作权提供方法、工具或者场所的行为。

就直接侵权而言,所谓的抄袭,并不一定和原作一模一样。只要采用了作品的精华部分,就会被视为侵犯著作权。这是质量问题,不是数量问题。换句话说,哪怕只是抄袭了原著的一句话,抄袭者也已经侵犯了他人的著作权。

至于间接侵权,其成立的条件是侵权人明知自己处理的客体侵犯了他人的著作权,但仍以交易为目的(包括出租、出口、进口)保留此类客体。所谓“明知故犯”,是以客观标准来衡量的,即只要侵权人知道一些足以说明该商品是复制给一般人的东西,就被认为是故意侵犯著作权。

一般情况下,只要征得作者同意,就可以合法转载其作品。但必须明确,如果一部作品是在以下特殊情况下诞生的,其著作权很可能不属于原著作权人。行使作品的著作权,需要直接咨询著作权的真正所有人。

1.员工作品

如果作品是雇员在受雇期间为工作而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属于雇主,除非雇主与雇员另有约定。如果作品以雇主和雇员在制作作品时无法预见的方式使用,雇员可以在作品被使用时从雇主那里获得一定的报酬。

2.委托作品

如果作品是作者委托他人创作的,且双方事先未订立任何协议,明确列明作品完成后著作权归谁所有及其有效期限的长短,则作品的著作权归作者所有,但委托方拥有双方在委托制作时可以合理预见使用作品目的的排他性许可。

3.版权的转让或出售

为了平衡著作权人的权益和公共利益,法律允许公众在一定条件下合理使用著作权作品。例如,出于私人学习或研究目的而对学术论文进行有限复制,在评论中引用他人作品,在时事报道中引用报纸报道,以及在教育机构、图书馆、档案馆和公共行政部门使用版权作品,都是合法的侵权行为,与版权法规并不冲突。

其实《版权条例》中有50多条关于“许可行为”的规定,列举了各种版权存在的情况,但使用时不会侵权。至于在什么情况下应该处理什么样的作品,条例中没有明确的定义。简而言之,“允许行为”通常包括私人和家庭使用。公认的代码是在使用时不侵犯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如何保护版权?

版权一般归原创者所有。但为了避免特殊情况下的纠纷,原创者可以与委托人等第一合伙人订立书面协议。协议内容必须包括:一方可以使用的原创作品范围、使用后应付金额、允许使用期限以及是否允许商业使用等。双方订立的内容可能会更加具体和细致,以尽量减少日后发生版权纠纷的机会。

虽然法律并没有要求任何著作权人在作品上附上声明来保护自己的权益,但在作品的显眼处加上版权声明,可以提醒可能侵权的人,如果要行使作品的著作权,必须先征得著作权人的同意。

最常用的版权声明排列方法是:

0?8(版权所有者名称)(作品完成年份)

版权所有转载必究。

如果证明侵犯了作品的版权,版权所有者可以提起刑事或民事诉讼。

民事诉讼:著作权人可以向侵权人追偿,包括赔偿著作权人的损失、追偿侵权人的利润或盗版产品的总售价。但在通过民事手段起诉对方时,著作权人首先要证明自己拥有著作权。但是,由于举证困难,原原告往往很难证明著作权的归属。因此,建议生产商保留所有生产过程的记录,包括草图、草稿、模型等。,作为版权的证据。

刑事起诉:一般是情节严重、数量较大的商业侵权犯罪,如持有侵权物品用于销售或商业用途、进口或出口盗版物品等。这方面的责任由海关承担。根据法例,任何人藏有侵权物品作出售或商业用途,可被罚款或监禁。最高刑罚为监禁四年及每件侵权物品罚款港币五万元。任何人制造及出售侵犯版权的设备,最高可被判入狱八年及罚款50万港元。

著作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令,立即禁止侵权人的所有侵权行为,或者责令侵权人向法院或者著作权人交出所有侵权物品。

在支付保证金后,版权持有人或版权受让人可向法院申请扣押令,授权海关扣押涉嫌侵权的进口货物,以便版权持有人采取进一步的民事或刑事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