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户口迁移条件2021最新政策

广州户口迁移条件的最新政策如下:

一、收养户、被收养人申请迁入本市符合养父母条件的:

1.收养人在本市有合法住所;

2.收养人具有本市常住户口;

3、取得县级以上民政部门颁发的《收养登记证》并在收养登记中登记。

二、外籍人员回国(入境)定居的户籍条件:

1.因留学、探亲在境外居住不满两年的,向公安机关户政部门申请落户;

2.在境外居住两年以上的,需要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确认居留证件,然后到当地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落户手续。

三、引进人才入户条件:

1,广州市认定或验证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

2.具有博士学位,年龄在50岁以下;

3.具有硕士学位,年龄在45岁以下;

4.具有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

四、投靠亲属家的条件:

1,投靠配偶;

2.依赖孩子;

3.依赖父母。

五、政策安置和调配入户条件:

1.符合省、市政府本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的军队转业干部,允许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登记迁入本市,无农业户口;

2.符合省、市政府关于本市军队转业干部、退伍义务兵和复员士官安置政策规定的军队转业干部、退伍义务兵和复员士官,允许其本人登记为本市非农业户口;

3、符合省、市政府关于军队干部家属随军来本市的政策,允许随军家属无农业户口迁入本市。

六、迁入学校集体户籍条件,本行政区域内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招收全日制普通教育非广州户籍学生;

七、积分入户条件,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有本市申领的有效《广东省居住证》,在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系统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核定总分100分;

八、新生儿家庭条件:

1.随广州户籍父母入户的国内出生子女;

2.父母为广州户籍,在国外出生,未取得外国身份的子女。

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公民迁出户口登记机关管辖范围的,应当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注销户口。

公民从农村迁入城市,必须持城市劳动部门的就业证明、学校的入学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向常住户口登记机关申请迁出。

公民移居边境地区,必须经居住地的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