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毕业生【落户上海】【专利】如何加分?专利申请[分级][分级]

2010非沪籍高校毕业生在沪就业分级办法

一.毕业生的要素

(一)基本要素

1.最高程度

博士27分

硕士学位24分

本科21分

2.毕业学校

教育部重点建设高校、“211工程”在沪高校、上海中科院各研究所等研究生培养单位(名单见附件1)15分。

其他“211工程”高校、中央直属研究生培养单位、在沪高校和研究生培养单位(名单见附件二)得分12。

其他高校和研究生培养单位8分

3.学习成绩

根据毕业生在校学习成绩综合排名评定成绩。

一级(综合成绩前25%)8分。

二类(综合排名26%-50%) 6分。

三级(综合排名51%-75%) 4分。

四级(综合排名76%-100%) 2分。

4.外语水平

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达到425分(含425分)或专八转八。

通过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大学英语四级考425分(含425分)或7分。

外语、艺术、体育类专业外语课7分合格。

5.计算机熟练程度

研究生7分

理科高级计算机水平或免试专业(数学、电子信息科学、电气信息、管理科学与工程)7分。

文科专业计算机中级水平(省二级)7分。

理科专业计算机中级(省二级)6分。

文科专业初级计算机水平(省级)6分。

艺术、体育及相关课程合格6分。

(2)导向要素

1.荣誉称号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大学以上优秀毕业生”)

国家认可的水平是10。

省(自治区、直辖市)级5分

学校水平(65438+每次0分,不超过2分)2分。

2.在学术和文化竞赛中获奖。

曾在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全国大学生挑战杯等全国性比赛(含地方性比赛)中获奖。

(1)公认的国际比赛或上述全国性比赛奖项:

一等奖10分

二等奖8分

三等奖6分

(2)上述全国性比赛的地方赛区奖:

一等奖5分

二等奖3分

三等奖1分

(1.上述奖励和表彰仅限于在高校最高学历教育期间获得的奖励和表彰;2.取同类奖项的最高分;3.荣誉和竞赛奖项可以累积加分,最高15分。)

3 .科研创新(高校公示后无异议)

(1)有专利证书:

有发明专利证书5分。

有实用新型专利证书得3分。

拥有设计专利证书得3分。

2 .已申请发明专利,并有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1分。

4.自主创业(创业企业注册资本必须到账,不包括转让的股份)

(1)创办由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资助的科技企业。

科技创业基金资助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得5分。

科技创业基金资助的企业集团成员加2分。

(2)创办其他企业。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得5分

作为导演的2分

5.参加大学生西部志愿服务计划。

参加西部计划回沪的上海高校毕业生,按毕业当年的入学政策进行评分,在此基础上加5分。

二、雇主要素

(一)基本要素

用人单位在招聘高校毕业生中行为诚信规范5分。

(二)引进关键领域的人才要素

用人单位招用上海市重点发展领域所需学科专业毕业生的,加3分(见附件3)。

用人单位在上述重点领域人才专业目录的基础上,从教育部和上海市重点学科所在高校招收3名研究生。

(三)承担重大项目或优秀人才要素

用人单位承担国家和上海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项目,毕业生专业与行业相匹配;聘用专业对口急需的优秀毕业生的,加3分。

用人单位为远郊区县教育、卫生、农业等社会福利机构,1-10分。

注:上述用人单位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认定,并报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确认。

第三,标准分数

标准分为非上海生源申请上海户籍的基本资格分。非沪籍高校毕业生进入上海就业,各要素累计得分不低于标准分的,可申请上海户籍;低于标准分的,申请人才类别《上海市居住证》。

标准分值由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市政府调控户籍人口机械增长的要求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