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拍卖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取得的收入。
1,对个人公开拍卖(竞价)自己的文字作品原件或复印件取得的所得,按照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商标、著作权、非专利技术等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使用权的收入不包括稿酬收入。个人每次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不超过4000元的,可以扣除800元的费用;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的,可以扣除20%的费用,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特许权使用费收入适用20%的税率。计算公式为:应纳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20%。2.每次拍卖所得收入不到800元,一年总收入超过12W,应纳税额如下:800+120000*0.2 =24800元。3.现实生活中,可能会出现这种情况。毫无疑问,税务局没有理由按月核定应纳税所得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