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被执行人申报财产
一、如何填写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表
1,现金类
包括人民币,证券等等。
2.银行存款
包括所有银行账户,账号,存款金额,是否以其他名字开户。
3.动产
应填写所有动产的名称、种类、数量、价值和存放地点。
4.不动产
应填写房地产的名称、位置、价值及是否抵押,如有抵押,应附相关证据。
5.无形财产类别
包括商标、专利、许可证等。以及它们相应的值。
6.* * *拥有财产
应填写* * *财产的名称、位置和价值,* * *所有人姓名,* * *份额和分配原则。
7.其他形式的财产
如股份、对第三人的债权、可获得的收益及相应的金额。
二、如何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查询被执行人财产的方法有哪些?
1.首先,要明确被执行人的资产类别。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自然人和法人的财产形式不同,数量也不同,但都是相似的。
2.被执行人的财产包括:固定资产(动产和不动产);现金;股权投资(上市公司股票、权证);购入的证券,包括金融债券和公司债券;到期未到期的债权;其他应收账款;无形资产,包括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等。
三、如何才能查明被执行人转移或隐匿的财产?
1.从申请人身上挖掘财产线索
申请人与被执行人签订的合同、信函、传真,被执行人的网址,被执行人的地址或办公地点、联系方式、动产、不动产、各种收入、债权、银行账号等基本情况,财产保全、证明材料,被执行人的下落和隐匿财产线索。
律师应当将不举证的后果告知申请执行人。即申请执行人不能证明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的,人民法院将以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为由终止执行,并告知其在被执行人的财产被找到时,可以申请恢复执行程序。
了解配偶情况:姓名,是否有固定工作单位和收入,为追加被执行人做准备。
被执行人和其他人所有的财产,以及有担保或者其他优先权的财产,也应当予以关注。
2.外人举报或悬赏举报。
主动向被执行人的关联方查询债权情况。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五条
被执行人应当在财产报告令指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书面报告下列财产:
(一)收入、银行存款、现金、理财产品、证券;
(二)土地使用权、房屋等不动产;
(三)运输工具、机器设备、产品、原材料和其他动产;
(四)债权、股权、投资权益、基金份额、信托受益权、知识产权等财产权利;
(五)其他应当报告的财产。
被执行人的财产已经出租、已经设立担保物权或者存在权属争议的,应当一并报告;被执行人的动产由第三人占有,被执行人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和其他财产权利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也应当一并申报。
被执行人在财产报告令指定的期限内提交书面报告确有困难的,可以书面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申请有正当理由的,人民法院可以适当延长。
第六条
被执行人自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至提交书面财产报告之日,财产发生下列变化的,应当一并报告变化情况:
(一)转让或者出租财产;
(二)财产上担保物权和其他权利的设立;
(三)放弃债权或者延长债权偿还期限;
(4)花费一大笔钱;
(五)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其他影响债权实现的财产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