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创造力?

说到创意,从广告的角度来回答你的问题吧!互相交流

让我们从“创造力”的定义开始

李奥·贝纳曾经说过:所谓的创意,真正的关键是如何在与过去无关的事物之间,以一种相关的、可信的、高格调的方式建立一种新的、有意义的关系,而这种新的关系能够以某种新鲜的见解展示商品。出乎意料,但有道理。

如果我们看看广告历史进程中的创作方法:

李奥·贝纳的内在刺激法,罗斯·里维斯独特的销售建议法,奥美的品牌形象法,伯恩巴克的实施聚焦法,里斯和特劳特的定位法,吴甘的讯息模型法!

我确定问这个问题的朋友一定是广告圈的。以上不用我详细解释了吧?来说说我觉得有创意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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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我自己的想法,我是这样把创作方法分类的,但是也挺乱的!大家互相参考交流吧!如下所示:

单从广告主的角度,我认为广告创意大致可以分为:文案创意、图文或影视制作创意、整体营销策略策划创意(包括公关创意、营销策划创意)。

从广告主题来看,我觉得创意也可以分为:诉求创意,美色色情创意,低俗轰炸创意,无概念无关联创意,还有一些混合手法创意。

奥美曾经说过:广告的最终目的是销售!

但是作为专业的广告主,我们不能同时忘记奥美的话,也不能过多的为广告主发布和传播我们的广告!作为一个广告人,要想有创意,首先要对得起我们的身份和职业道德,尽可能提供绿色创意,也就是有效传播,主题诉求突出,不被观众讨厌,不低俗!其次,尽量去了解我们的广告主、客户及其产品,以及客户的竞争对手,为以后我们广告创意的差异化打下基础!第三,我们做到“绿色”和“差异化”之后,我们希望我们的广告内容创意能够很好的传达经典的信息,在受众中达到一定的* * *声,用这个广告打动他们,吸引他们的注意力!最后,创意要求我们尽量有一定的覆盖面。非专业的广告主和纯受众应该能够主动或潜意识的认可我们的广告。用白话文来说,能让受众记住品牌的是创意!

在很短的时间内,广告专业人士,或者说设计师、美术设计师往往玩个性,从专业的、纯艺术的角度做广告,这是非常错误的,或者说这样的广告设计师并没有真正成熟,在实际的广告圈里,不充分考虑消费者和目标受众,表达自己的创意思维和想法是完全不可行的。如果广告很美,但是受众看不懂,记忆意识不高,这也是广告设计师的劣势!说了这么多,我主要强调一点,创意离不开观众,除非你想玩纯艺术或者炒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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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我印象中觉得不错的想法:

文案

最后会有一条路,会有一辆丰田。好主意!古今结合,凸显丰田汽车的广泛使用。

同一个世界,同一个梦想,非常好的文字搭配,朗朗上口,非常温暖友好!突出中华民族历来以和为贵的传统思想。

怕上火就喝王老吉,把产品诉求作为广告文案的经典例子!夹杂着王老吉“创意”的爱心,支援汶川地震,企业受益匪浅,利润疯狂增长!同样,如果你累了,困了,就喝红牛;谁用谁就大放异彩,很好,已经家喻户晓了。

视觉广告创意

“绝对伏特加”系列和新奥迪A4-L的电视广告有一种轻微的安静感,体现了优雅和轻盈,以及的广告。百威啤酒系列很有娱乐性。

整体营销战略策划创意

对于企业定位和营销思路,我们非常重视创意。

比如苹果的定位,高贵时尚,前卫,设计,还有它咬出来的创意也很棒。

宝马在美国有段时间销量不多,但是邀请10大导演拍摄宝马系列电影作为隐性宣传,在战略上绝对是个好主意!

还有争议的脑白金和恒源祥。其实都是很棒的创意!他们的目的是促使消费者记住产品,购买产品!谁在乎广告好不好?所以,如果企业创造性的这么做,恐怕以后就不行了。毕竟普通人也有抵触情绪!所以,在类似的创意营销策略背后,我们可以做几次好的“旨在提升美誉度的公关活动”,来弥补因低俗广告过度追求受众的品牌记忆而造成的品牌美誉度损失!

最后,补充几句关于创造力的话:

创造力=创新+利润。

广告创意不是制作技术。

创造力是你自己的孩子。你期待它的诞生,却无法把握它会是什么样子。

创造力是一种“创造”和创造“意义”的能力。

创意是“不可思议”变成“同样的道理可以证明。”

创意是原有需求和旧元素的新结合!

创意就是在需求者和创造体验者需要的地方满足他们的视觉、听觉、感官和心理欲望,在不需要的时候和地方创造他们的欲望,让他们产生注意力。

创意就是把粪变成金子,把足球变成三角形,把动物变成人,把幻想变成现实,创造新的创意。

我一直认为最成功的创意是可以颠覆市场的,创意是可以洗牌的。

(我去年写了一篇小日记,修改后贴出来!嘿嘿,有事情商量,可以再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