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百千万人才工程待遇

一.政策概述

第一,适用对象

福建省高层次人才包括省级人才和市级人才。省高层次人才分为超级人才、A类人才、B类人才、C类人才,适用于已在福建就业创业的引进人才(在福建就业创业不超过1年,来福建前在省外学习或工作3年以上)、现有人才(引进人才除外, 已在福建就业创业的其他人才)和拟引进人才来福建就业创业(已与省内用人单位达成就业意向)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不纳入认定范围。

福建省高层次人才实行认定制度管理,认定期限为6年。认可期从认证单位出具文件确认之日起计算。在认定期内,高层次人才取得新成绩,符合高层次人才相应条件的,可随时申请晋升;晋升后,认可期将重新计算。认定期满后,如果想继续享受高层次人才的待遇和支持,必须重新认定。

第二,人才识别

符合相关评审条件的人才,按程序直接认定为福建省本级高层次人才,评审工作授权各设区市组织部门和省人社厅实施。主要程序一般包括网上申报、分级审核、社会公示、研究认可、文件确认、备案认证。

引进人才可先按引进人才资格申报福建省高层次人才进行预认定。正式落地我省后,确认为相应层次的高层次人才,按引进人才管理,享受相关政策支持。认定期从落地我省之日起计算。资格预审有效期为半年。

在设区的市(不含流向其他县的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流动的人才,继续享受相关政策支持,计算继续。从三明、南平、龙岩、宁德、平潭等地到福州、厦门、漳州、泉州、莆田等地,由设区市根据相关条件自主认定的人才跨设区市流动的,须向流出地申报,在流入地申请重新认定,并重新计算认定年限。

二、基本资质

省级高层次人才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1。拥护中国* * *产党和* *制度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在福建就业创业(含拟引进福建人才)。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福建省内事业单位(含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等)聘用的人才。)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须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外籍人才、海外人才1年)劳动(聘用)合同,每年在福建工作不少于6个月;且近三年工薪所得个人所得税年应纳税额一般不低于3万元,三明、南平、龙岩、宁德(以下简称山区市)和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以下简称重点县)年纳税标准下浮20%;(2)福建省内企业聘用的人才,须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外籍人才、海外人才1年)劳动(聘用)合同,每年在福建工作不少于6个月;且近三年工薪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一般每年不低于7万元,山区城市和重点县年纳税标准下浮20%;(3)福建省创(领)业人才必须是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裁、合伙人或主要技术负责人之一。自有资金(包括技术入股)占创业资金的30%以上或后续创业资金占创业资金的30%以上。企业有项目研发和成果转化所需的部分资金(不低于50万元),以及由技术研发、生产经营、管理等组成的基金。(4)自由职业人才须为经民政部门批准的全国性社团成员,并符合所在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下同)规定的其他条件(相关条件须报省委人才办审批)。4.在年龄要求上,对现有人才没有限制。对于引进人才,超级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70周岁,A类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B类和C类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我省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中能力特别突出或急需紧缺的人才,经认定单位研究并报省人才办审批后,可提高5年。台湾省居民没有年龄限制。5.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严谨的科研作风;强大的创新、创业和创造力;个人(包括创办企业的)信用记录良好,不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三、超级人才的资格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国家勋章(包括“* * *和国家勋章”、“友谊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2.中国科学院院士(包括外籍院士);3.中国工程院院士(含外籍院士);4.中国社会科学院院士;5.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6.国际科技合作奖获得者(个人);7.国家实验室主任;8.10年入选国家重大人才计划拔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9.10年入选国家“*”杰出人才工程;10.10年入选省人才引进“*”特殊人才项目;11.诺贝尔奖(物理、化学、生理或医学、文学和经济学)、菲尔兹奖、沃尔夫奖、图灵奖、普利兹克奖、拉斯克奖、克劳福德奖等国际知名奖项的获得者;12.欧洲科学院院士;13.发展中国家科学院院士;14.发达国家最高学术权威或有影响力的世界强国的成员,并经省科学技术协会和省人社厅确认;15.经认定单位研究并报省人才办审批后,相当于其他处级以上高层次人才。

A类人才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在过去的10年中,入选以下人才计划(项目)。

1.国家重大人才计划(不含青年计划);

2 .国家“*”(不含“*”拔尖青年人才项目);

3 *奖励方案(“*”标题获得者);

4.福建省特殊后备人才工程;

5.福建省引进高层次人才(A类人才)。

(二)在10年内,担任过下列职务或项目(课题)的负责人

6.国家实验室主管科研的副主任,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学术委员会主任,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工程中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主任;

7.福建省创新实验室主任;

8.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召集人;

9.国家“863计划”项目原首席科学家;

10.原国家“973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

11.原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负责人;

12.国家重点R&D计划项目负责人;

13.国家重大科技项目总体组首席技术官、副首席技术官、项目负责人;

1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部委推荐)、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数学天元基金中心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15.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

16.中国100强企业(见附件1)企业总部董事长、总裁(CEO)、首席技术官任职2年以上;

17.世界500强企业总部的董事会成员、首席执行官、首席运营官、首席技术官(见附件1);(注:只需要公司入选世界500强,不一定是为了申请人就业。)

18.拥有核心技术的国际发明专利或国内发明专利,或已掌握核心竞争力并形成原创性、领先性商业模式,年销售额3亿元以上或年纳税100万元以上,且企业近三年年均增长率100%以上的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或首席技术专家;(注:企业的成长是建立在销售收入和纳税等基础上的。)

19.发达国家或有影响的世界强国的国家级研究所或国家实验室主任,并经省科技厅咨询权威机构确认;

20.国际知名金融机构的首席执行官或首席专家(见附件2);

21.国际知名会计师事务所首席执行官(见附件8);

22 .国际知名学术组织(见附录9) *或副*;

23.国际知名的三大世界大学排名(见附录3)是100所顶尖大学的校长和副校长的最新排名。

(三)在过去10年内,获得下列荣誉称号(奖项)

24.中国政府友谊奖;

25.全国创新冲奖(颁发奖牌的团队负责人,颁发奖牌的个人);

26名全国优秀专业技术人员;

27.国家级教学名师;

28.国家教学成果特等奖第一完成人;

29.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特别荣誉奖和优秀成果专著一等奖的第一完成人;

30 .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人文社会科学)特等奖、一等奖;

31.中医硕士;

32.国际著名建筑奖(见附录11)、著名文学奖(见附录12)、著名电影电视戏剧奖(见附录13)、著名音乐奖(见附录14)、著名广告奖(见附录14)

(四)在10年内,科研项目获得以下奖励,按以下计算标准累计得分在15以上。由于一个项目获得多个奖项,只按其最高分计分一次,不重复计分。”☆“相应奖励直接评选为A类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