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侵权何时停止?

起因:“美生”案5月31开审。随着铁锤落下的声音,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的美盛公司中国区总部美盛农资(北京)有限公司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诉辽宁美盛国际肥料有限公司一案终于尘埃落定。法院判决被告辽宁美盛国际肥料有限公司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罪名成立,原告美盛农资(北京)有限公司胜诉;同时,判令被告辽宁美生国际肥料有限公司立即停止对“美生”商标的侵权行为,立即停止使用以“美生”为名称的企业名称,并赔偿原告美生农资(北京)有限公司经济损失20万元。辽宁美盛国际肥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是一家位于辽宁省沈阳市的民营企业。主要经营磷酸二铵、复合肥、复合肥等农资市场主流产品。产品主要销往辽宁、河北等国内市场。在七年的发展中,辽宁美盛也赢得了一些市场份额和声誉。但因其销售的产品多使用“美生”品牌,被美生公司中国总部美生农资(北京)有限公司于2014告上法庭。沈阳中院经审理认为,被告辽宁美生国际肥料有限公司将“美生”注册为企业名称,并在产品包装和广告宣传中使用带有“美生”字样的企业名称,明显具有攀附美生公司声誉的主观故意,客观上不可避免地造成了相关公众的混淆,构成不正当竞争。被告应立即停止使用带有“美生”字样的企业名称,并赔偿美生公司的经济损失。随后,辽宁美盛国际肥料有限公司不服沈阳中院一审判决,以其企业名称经工商机关核准登记为由,向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辽宁美盛国际化肥有限公司的上诉理由没有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遂于2065438年5月31日对本案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辽宁美盛国际肥料有限公司负担..现象:农资行业侵权事件时有发生。美盛农资的这起商标侵权案或许已经尘埃落定,但带给整个农资行业的思考远未结束。本报从“美生”一案入手,梳理农资行业常见的几种商标侵权现象。现象1:作为世界500强企业和全球最大的磷肥、钾肥生产商,福克斯“借鉴”了在全球农资行业享有盛誉的虎威美盛公司。也正因为如此,“美生”商标被很多人觊觎。早在2009年,原美盛农资经销商王向荣就申请注册了“美盛嘉吉”商标,并将该商标授权给德邦化肥(烟台)有限公司、辽宁嘉吉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江苏乐美化肥有限公司等企业。因为他们的产品都带有“美盛”、“嘉吉”等字样,与美盛农资的相关产品有很大程度的相似,容易让人混淆。美盛农资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撤销美盛嘉吉注册商标的申请。最终,本案由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于201112.27作出终审判决,以美盛农业胜诉告终。天脊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和美盛农资的情况一样。天脊集团是一家成立于上世纪80年代的老国企,已有30多年的历史。其经营的天脊牌复合肥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市场口碑。但最近有记者在网上发现,一家名为天脊国际(中国)化肥有限公司的公司也在做复合肥,并且以天脊为品牌,甚至商标也与天脊集团非常相似。据天脊集团负责人介绍,天脊国际(中国)化肥有限公司与天脊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没有任何关系,天脊集团也没有为天脊国际授权任何产品和商标。因此,天脊认为,这家公司是在利用天脊集团的企业知名度,应用天脊集团的相关品牌来促进企业的发展。公司品牌在某种程度上与天脊集团相似,让消费者产生了一定的误解。事实上,美盛农资和天脊集团在行业内遇到的问题绝不是个案,“红狮马”、“狮马”的案例都有执着于名牌的嫌疑。虽然其中一些案件已经圆满解决,双方也达成了谅解,但在法律意识不断觉醒、法治建设不断推进的今天,业界不禁思考,是否应该遏制行业执着于名牌的做法,相关企业是否应该采取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品牌和知识产权。现象二:这种现象最典型的案例是烟台五洲实德福集团与河南三高微肥厂关于“五洲丰”品牌专用权的纠纷。2007年5月,烟台五洲实德福集团收到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的通知:河南三高向商标委员会提出撤销烟台五洲丰第1901616号商标,原因是河南三高在烟台五洲丰之前已经在第五类农药产品上注册了五洲丰商标,烟台五洲丰侵犯了他们的商标权。就此,烟台五洲实德福集团与河南三高微肥厂关于“五洲丰”品牌的纠纷开始了。据了解,烟台五洲实德福集团拥有的“五洲丰”品牌来自烟台嘉禾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2006年7月23日的注册申请,指定为1肥料商品;河南三高微肥厂拥有的“五洲丰”商标注册号为1997,适用于第五类农药产品。因此,河南三高微肥厂拥有的“五洲丰”品牌不能用于化肥产品。因此,2010年9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河南三高微肥厂败诉。自此,“五洲风”商标侵权案告一段落。但实际上,类似“五洲风”商标侵权案的案件并非故意,而是因为法律意识淡薄,品牌适用范围不明确,所以从小误会演变成大官司。现象三:皮包公司委托知名品牌很普遍。因为侵权人大多是注册资本较低的皮包公司,很难找到更合适的例子。记者在调查中发现的这类典型案例是德科钾肥集团生产的“红牛”系列产品被假冒。2013年4月,《中国农资》记者接到举报称,北京市平谷区有一家北京惠多利化肥进出口有限公司,其生产的硫酸钾、氯化钾、硫酸钾、硫酸镁等产品涉嫌假冒、套用名牌产品商标,严重损害农民利益,扰乱市场秩序。举报人声称,北京惠多利化肥进出口有限公司生产的硫酸钾、氯化钾、硫酸镁等产品在外包装上明确标注为德国红牛钾肥集团有限公司授权,但实际上德国红牛钾肥集团有限公司并未对该公司进行授权。此外,举报人还称,北京惠多利化肥进出口有限公司生产的产品包装上的“SUNBULL”商标和红色斗牛标志也侵犯了德国红牛钾肥集团有限公司的合法权益,举报人怀疑这家北京惠多利化肥进出口有限公司是一家非法公司。最后,通过记者实地调查和多方调查发现,这家所谓的惠多利化肥进出口有限公司是一家独资的自然人企业,成立于2009年6月,注册资本仅为65438+万元,企业只通过了2011的年检。而且企业经营范围中没有化肥生产。也就是说,这家北京惠多利化肥进出口有限公司一直处于超出经营范围的非法经营状态。因此,这家企业实际上是一家套用浙江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名义,销售假冒德卡利集团“红牛”系列产品的“皮包公司”。“皮包公司”套用农业名企名义,销售假冒名牌的案例并非个例。在很多地区都有发生,很多生产企业都有过类似的困扰。天脊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曾在河南、河北、山东等地发现多起购买天脊集团天脊牌包装袋的情况,2013也曾配合当地执法部门查处过类似案件,但由于这些假冒的“皮包公司”太过灵活,难逃法网,往往“野火燎原,春风吹又高”。阻挠:侵权容易维权难。难提的是目前农资行业常见的几种商标侵权现象。那么为什么会出现这些现象,这些现象背后的困难是什么?市场的负面影响难以消除,美盛农资(北京)有限公司法务部品牌保护专员杜长海告诉记者:“农民很难辨别农产品,所以很容易被误导。在收集辽宁美盛集团侵权的相关证据时,发现很多农户无法明确区分哪些是美盛农资的产品,哪些不是,因为其标签与美盛农资非常相似,同时还带有‘美盛’字样。所以有很多误导的现象,造成了美盛农资的企业形象受到负面影响,美盛农资需要付出很大的努力才能消除这些负面影响。”不仅美盛农资面临这种现象,其他很多企业也面临这种困境。天脊集团农化中心主任石庆林也向记者诉苦:“侵权产品没有问题,出了问题,天脊集团就得背黑锅。农民分不清真假产品。一旦使用中出现质量问题,农民将向天脊集团索赔。所以有时候即使打赢了官司,消除了侵权产品,也不能很好地消除侵权产品造成的负面影响,企业仍然是受害者。”网络信息监管之难记者调查时发现一个令人惊讶的现象。上述案件最终败诉的美盛嘉吉(天津)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为王荣祥)更名为美登化肥(天津)有限公司,虽然公司名称有所变更,但其企业标志仍与美盛农资(北京)有限公司十分相似,区别特征在记者看来并不明显。而且记者在一些投资网站上还能看到“美盛嘉吉”的字样。对此,杜长海告诉记者:“有些网站在更新用户信息方面有一定的滞后性,有些网站因为被系统自动审核,也有相应的错误信息发布。好在大部分招商网站在发函确认后都更改了相关信息,但是类似的招商网站实在太多了,美盛农资不可能监管所有的网站,所以面对这种现象也没有什么好的办法。”作为最自由的媒体,虽然国家在不断加强监管,相关立法也陆续出台,但人力疲惫,面对浩如烟海的各种网站和众多信息,不可能一一筛选出来。另外,网站后台运行的服务器无法承担这样的筛选任务,所以当网站注册会员符合网站访问的相关规则时,服务器就会被释放,这也是为什么网络世界会有那么多“僵尸粉”和“批判者”的原因。相关政策和法律存在一些漏洞。据相关律师介绍,任何企业注册商标后,工商局都会向企业发出《商标受理通知书》,企业的注册商标会进入9个月的审查期,在此期间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不能使用该商标。所以很多所谓的“名牌”企业会充分利用这9个月的审查期,先开拓市场。9个月的审查期过后,如果商标被侵权,这些企业就会放弃这个商标,换上另一个。某种程度上,这种现象很少见,但对知名企业本身还是有一定伤害的,因为他们流动性大,灵活性强,往往企业取证后已经过了9个月的审查期,无法有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