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估报告:专利技术转让评估原则
企业专利权评估没有统一的方法,无形资产评估的基本方法仍在使用,即成本法、市场法和收益法。这些方法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但不能简单套用,要结合专利的具体情况来应用。下面讨论这些方法在企业专利评估中的应用。
第一,成本法
成本法是以专利重复开发过程中的投入作为重置成本,再减去专利的损耗和折旧来确定专利价值的方法。重置成本法一般采用成本法评估企业的专利价值,确定重置成本的依据分为修复重置成本法和重置成本法。前者是以被评估资产的原设计、技术条件、材料、生产工艺和流通条件为基础,以现行市场价格重新购买和开发一项与被评估资产完全相同的全新专利资产所需的总成本作为恢复重置成本的评估值。后者是基于目前新的设计、技术条件、材料、生产工艺和流通条件。以当前市场价格重新购买和开发与被评估资产具有相同功能的全新资产所需的总成本作为重置成本,从中扣除有形和无形损失,得到重置成本净额作为资产重置成本的评估值。成本法适用于企业专利权的评估。主要用于企业已使用专利成本的摊销,即作为财务处理中的成本摊销补偿,基本涉及专利和包容性技术的归属,国家会计准则有明确的处理规定。用重置成本法评估的企业专利价值也可以作为专利投资底价的参考。当企业专利的预期收益难以确定,且没有明显证据证明预期收益的资本化价格会大幅偏离重置成本时,作为投资保留价格的参考较为合适。另外,专利侵权发生时,评估价值不同,专利权和转让形式不同,评估方法也不同。就专利权而言,一般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刚刚研发出来的专利新技术,专利权人在投入使用前直接转让给受方;另一种情况是,被转让的专利权已经生产了很长时间或者一段时间,并且是有效的、成熟的技术,转让方还在使用。专利权转让有多种形式,一般来说,可以分为完全转让和使用权转让。使用权的转让往往以技术许可贸易的形式进行,这种使用权的权限、期限、地域界限或处理争议的仲裁程序都在许可合同中予以确认。
第一,使用权
1.独家使用权。是指卖方只在许可合同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将技术转让给特定的买方,买方不得将其出售给第二个买方。同时,卖方本人不得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使用该技术和销售该技术生产的产品。很明显,这种转让的卖家要价更高。
2.独家使用权。是指买方仅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将技术授予买方使用,而卖方保留使用和销售产品的权利。不再向第三方转让技术。
3.一般使用权。它意味着买方可以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向多个买方转让技术,而卖方保留使用和销售产品的权利。
4.交还转让权。指卖方在使用过程中要求买方将转让技术的改进和发展反馈给卖方的权利。
第二,地理范围
任何一种专利都只在授权国或国际专利联盟成员国有效,超过授权国或国际专利联盟成员国,专利权就失去了法律保护。大多数技术许可都规定了明确的地理范围,比如某个国家或地区,买方的使用权不得超出这个地理范围。
第三,时间限制
依法取得的专利在法定期限内有效,受法律保护。在我国,发明专利的保护期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保护期为10年。技术许可合同一般规定有效期限和时间长短,因技术而异。专利技术的许可期限一般应与专利的法律保护期限相适应。
2.3如何评估企业专利权
企业专利权是企业非常重要的无形资产,是企业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企业管理中,它能带来比有形资产更多的价值。在相当多的场合,需要对企业的专利价值进行评估。通过对企业专利权进行评估,对促进企业专利技术资本化、专利技术流通与交换、企业利用专利权具有重要意义。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专利权不仅是智力创造的成果,也是一种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的无形商品。但是,这种商品与普通有形商品相比是独特的。从“价值”的角度来看,一般有形商品的价值可以根据所花费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来确定,而专利具有很强的探索性、非重复性和风险性,构成专利技术价值的因素很多,很难用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来衡量。从“使用价值”的角度来看,专利从信息状态转化为商品,要经过研发、产品销售、市场开拓的过程,一旦被社会接受,就会产生巨大的效益。专利权的使用价值表现出间接性和显著性的特点。评估企业专利价值,要根据这些特点,分析市场供求规律和价格均衡中的一些具体问题,寻求专利发明创造内涵的价值,建立可量化的计算方法。企业专利技术的评估应主要解决两个问题,
第一,考虑哪些因素对评估有影响,影响到什么程度;
二是可以用什么方法进行定量计算。在评估企业专利权价值时,首先要了解评估的目的、专利的保护期限、专利的适用条件、专利的特点和基本情况,还要重点分析和考虑以下因素:
一、专利的先进程度和成熟程度一般来说,专利技术越先进、越成熟,其使用寿命越长,盈利能力越强,专利权的价值越大。在对企业的专利权进行评估时,要了解专利属于高新技术还是一般技术,专利申请的难易程度以及需要的成本。自然要知道专利属于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还是外观设计专利,因为发明专利比实用新型专利更先进,外观设计专利不涉及技术内容。
2.专利的当前法律地位专利权是一项法律权利。为了保证专利权的质量,维护公共利益,我国专利法规定了无效宣告程序和一定的保护期。如果专利权经过了无效宣告程序并被维持,专利效力的可靠性就高,可能高于同等条件下评估的专利价值。如果企业的专利权在评估时正在进行撤销程序或者无效宣告程序尚未终结,或者专利权陷入侵权诉讼,那么通常评估的专利权价值就要打折扣。
3.专利是基础专利还是从属专利。从属专利是在技术上比在先专利(基础专利)更先进的专利,但其实施依赖于在先专利的专利。如果是从属专利,那么企业的专利受制于基础专利,评估价格高会很不利。
4.专利权利要求的内容是确定专利保护范围的法律文件和依据。如果权利要求很宽泛,专利保护的范围就会比较大,这对提高专利评估的价值会起到积极的作用。
5.专利的剩余有效期和经济寿命。这个因素比商标评估重要得多。随着专利有效期的缩短,专利价值可能会逐渐降低,当专利有效期到期时,专利价值等于零。据统计,目前发达国家专利总量中只有2%能维持到专利期限届满,即大部分专利在专利期限届满前终止。知道专利的剩余有效期当然是有意义的。比如专利的剩余有效期只有一年,那么无论使用什么“权威”的评估方法和严谨的评估公式,专利的价值都不会超过最后一年的预期利润。专利经济寿命也是一个需要考虑的重要概念。专利在整个保护期内不具备市场价值和盈利能力。专利有一定的经济生命周期,在生命周期的不同时期,其价值是不同的。国内专利技术转让的实践表明,技术市场最活跃、成交率最高的专利是专利授权后3-5年的专利。对于大多数发明专利来说,专利的价值从一个相对较小的价值开始,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上升,在专利权的3-5年内的某一点达到最大值,而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的经济寿命更短。在评估企业专利时,要分析专利带来经济效益的可能性,了解在同一市场上是否有先进的替代技术或产品,何时出现,以及竞争对手获得类似技术的可能性,这对确定专利的经济生命周期具有重要意义。
6.专利给企业带来的预期经济利益,包括可能获得的最高和最低利润,可用于分析市场和行业形势,确定专利技术商业化的市场容量、应用范围和应用状况,现有技术的改进程度,同类产品的产量、价格、行业的市场利润等因素,确定相关专利市场和给企业带来的利润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