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一个国家申请的专利名称是什么?在第二和第三个国家申请的专利名称是什么?

第一个国家申请的专利称为专利申请优先权。

所谓优先权,是指申请人在一个国家首次提出专利申请后,在一定期限内在其他国家就同一主题提出专利申请时,可以享有先于其他申请人的权利,即以其在第一个国家提出申请的日期作为在该国的申请日。

我国专利法对外国优先权和国内优先权作了如下规定。

(1)外国优先权是指“申请人在十二个月内在外国就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或者在六个月内在外国就外观设计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同时在中国就同一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按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享有优先权。”

(二)国内优先权,是指申请人自第一次在中国提出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向专利局提出相同主题的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但是,在先申请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作为主张本国优先权的依据:A已主张外国优先权或者本国优先权;乙方已被批准授予专利权;c属于分部申请所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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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中国专利市场网络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