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每月营业额多少才需要交税
一、财税[2065 438+04]7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在暂免征收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其他个人的基础上,从今年6月10起至2015年底,月销售额在2-3万元的也纳入暂免征收范围。
二、个体工商户纳税标准
1,销售货物缴纳3%增值税,提供服务缴纳5%营业税。
2.同时按照缴纳的增值税和营业税之和缴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3.还有2%左右的个人所得税。
4.月收入5000元以下的,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也免征。
三、税务机关核定征收个体工商户一般实行定期定额法,即根据面积、地点、面积、设备等核定给你一个月的应纳税额。
开票金额少于定额的,按照定额纳税;发票金额超过定额的,应当照章纳税。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月销售额5000-20000元,各省不同),可免征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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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范围
营业税的征收范围可以概括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应税服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
营业税的征税范围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理解:
首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它的意思是:
(1)提供或者接受应税服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
(二)所转让无形资产(不包括土地使用权)的接收方在中国境内;
(三)土地使用权转让或出租的土地在境内;
(四)出售或者出租的房地产在中国境内。
但根据财税[2009]111号《财政部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交易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向中国境内* * *和境内单位或个人提供建筑业、文化体育业(以下简称境外),
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文化体育(广播除外)、娱乐、宾馆、饭店、仓库等服务业以及洗浴、美发、洗染、绘画、复印、雕刻、复印、包装等其他服务业的服务,不征收营业税。
二是应税服务,是指属于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和服务业征税范围的服务。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属于增值税范围,不属于营业税应税劳务。单位聘用的职工或个体户,是本单位或雇主提供的服务,不属于营业税应税服务。
第三,提供应税服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是指提供应税服务、转让无形资产、有偿销售不动产。报酬是指通过提供、转让和出售的行为获得金钱、货物和其他经济利益。
纳税人
有义务按照营业税的有关规定代扣代缴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主要包括:
1.铁路运输纳税人:
(1)中央铁路运营业务的纳税人为铁道部。
(2)合资铁路运营业务的纳税人为合资铁路公司。
(3)地方铁路运营业务的纳税人为地方铁路管理机构。
(4)铁路专用线运营业务的纳税人为企业或其指定的管理机构。
(5)基础设施管线铁路运营业务的纳税人为基础设施管线管理机构。
2、从事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或其他陆路运输业务并有营业税纳税义务的单位,为本单位从事的运输业务而计算盈亏。从事运输业务和计算盈亏的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是利用运输工具从事运输业务,取得运输收入;
二是在银行有结算账户;三是财务上计算营业收入、营业费用、营业利润。
3.单位以承包、租赁、挂靠方式经营,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以下简称承包人)有应税行为,承包人以发包方、出租人、挂靠人(以下简称发包方)名义经营,发包方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发包方为纳税人;否则,承包商应为纳税人。
4.建筑安装业务实行分包或者转包的,以分包或者转包人为纳税人。
5、金融保险业纳税人包括:
(1)银行,包括人民银行、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
(2)信用合作社。
(三)证券公司。
(四)金融租赁公司、证券基金管理公司、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
(5)保险公司。
(六)经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批准的经营金融、保险业务的其他机构。
税款扣缴义务人
在现实生活中,有些特定情况下很难确定纳税人,所以税法规定了扣缴义务人。营业税的扣缴义务人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委托金融机构发放贷款的,以受托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为应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金融机构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委托为其办理委托贷款业务时,
如果委托方的资金转移到经办机构,经办机构将资金贷给使用单位或个人,最终将贷款发放给使用单位或个人并取得贷款利息的经办机构代扣代缴委托方应缴纳的营业税。
(二)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应税服务时,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确定文化税的扣缴义务人:
1.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或者分包的,以总承包人为扣缴义务人。
2、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应税服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论工程是否分包,税务机关均可将建筑业单位和个人作为营业税的扣缴义务人:
(1)纳税人从事跨地区(含省、市、县,下同)项目提供建筑业应税服务;
(二)纳税人未在劳务发生地办理税务登记或者临时税务登记的。
(三)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有应税行为,在中国境内没有机构的,以其代理人为应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没有代理人的,以受让方或者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
(四)单位或者个人演出,他人售票的,应纳税款由售票人员代扣代缴,演出代理人为个人的,演出业务应纳税款也由售票人员代扣代缴。
(五)分保险业务,以原保险人为应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
(六)个人转让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商誉权的,以受让人为应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
(七)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缴义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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