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备选项目申请书

I .对报告实体的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并承担标准主要起草工作的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可以申报“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

二、申报项目要求

(1)申报一等奖的标准项目所含主要内容的技术水平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具有突出创新性。标准实施后,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或社会效益,对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起到了显著的推动作用。企业标准项目应具有一定数量的发明专利。

(2)申报二等奖的标准项目所包含的主要内容的技术水平达到国际水平,创新明显。标准实施后,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或社会效益,对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企业标准项目应有发明专利。

(3)申报三等奖的标准项目所包含的主要内容的技术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创新明显。标准实施后,取得了较大的经济或社会效益,对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较大的促进作用。

第三,申报程序

2010“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备选项目采取网上申报和书面申报相结合的方式。申报程序如下:

(一)申报单位填写申报书。

申请人注册登录“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网上申报系统”,按要求填写《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申报书》内容,下载打印,加盖申请人公章后报推荐单位审核。提交推荐单位审查的材料应包括:

1.申请材料清单;

2 .《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申报书》;

3.官方标准文本;

4 .标准验证结论表或其他视为鉴定的文件;

5 .标准项目的经济或社会效益证明;

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网上申报注意事项:

1.几个单位共同完成的标准项目,由第一完成单位负责组织申报;

2.申请人应当将主要起草单位和起草人按照实际贡献在已公布的标准文本的序言中排序;

3《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申报书》由“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申报系统”自动生成,正式提交的《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申报书》文本应与申报系统填写的内容一致;

4.同一项目不得同时提交给两个以上(含两个)推荐单位。

(二)推荐单位审核。

“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可由以下单位推荐:

1.国务院有关部门、行业协会、集团公司的标准化主管部门;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3.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由国家标准委直接管理。

推荐单位应当按照《申报推荐指南》的相关要求,对申报单位提交的备选项目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推荐数量确定备选项目。

(三)推荐单位提交备选项目。

推荐单位以指定用户名登录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网上申报系统,在线填写并提交备选项目推荐意见,下载、打印、更换申报书中相应内容。同时,提交以下书面材料一式三份:

1.推荐单位推荐“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备选项目的函2010;

2.推荐项目汇总表;

3.申报单位提交的全套申报材料,由推荐单位审核。

申报推荐流程图(略)

第四,奖励名额

“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单项奖数量及获奖单位限制:一等奖单项奖数量不超过10,单位不超过7个;二等奖不超过8人,不超过5个单位;三等奖不超过6人,不超过3个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