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关于“人才引进政策”
人才引进是指当地单位因工作需要,从外省市招聘一名入职满一定年限且学历高于当地人才引进最低要求的在职人员到当地工作!
处理条件:
高新技术企业、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金融企业、文化创意企业、跨国公司地区总部、R&D在京机构、在京投资企业年龄在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符合北京市年度人才发展目录要求,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办理人才引进手续:
1,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2.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注意:夫妻双方都要去,要待在一起。
整体迁移:
以建制形式整体迁入滨海新区的企业、R&D事业单位职工可办理转移手续。
从外省市以建制形式整体迁入滨海新区的企业或R&D事业单位,根据单位需要,在办理首批人员调动过程中,凭市政府批准落户我市的文件、市领导批准落户我市的批示、 以及与滨海新区各区人民政府以及开发区、保税区、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签订的合作协议,在确保天津市调入人员70%以上符合我市引进人才条件的前提下。
其余不具备我市引进人才所需学历和职称,但原在本单位工作,迁入我市后仍急需的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可同时调入,并允许其家属随迁手续。
百度百科-人才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