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公共卫生医生有处方权吗?
首先要区分一个概念。什么是处方权?
如果你认为处方权就是开药,那就文明开检查单,开医嘱!我觉得你的答案是对的,但是你一定认为处方是临床医生的专利,这就大错特错了。一个很简单的道理是,中药和西药都属于方剂内容。一个西医开了大量的中药,违反了《执业医师法》。西医虽然有处方权,但是不能开中药!同理,西医不能开公卫医生,公卫医生也不能开西医。
如果你在疾控中心的地方病科工作,有碘缺乏威胁的人,你就要行使处方权。你的药方是建议这些人吃碘盐。这个药方一方面是给老百姓开的,一方面是给政府开的。给政府开的药方是建议政府保证碘盐供应。这是一个大处方!临床医生没有资格开这样的处方。
如果你在食品卫生部门工作,有人吃了某种食物后拉肚子,你可以查看可疑食物清单,找出原因。
如果你是搞疫情管理的,一个学校流行一种传染病,你可以写一个疫情管理的处方,包括是否停课,是否隔离,如何消毒等等。这些药方都是大药方,针对的是一个群体,而不仅仅是个人。
一般来说,公共卫生从业人员是由有处方权的医|教|网|采集的。临床医生的处方是针对个人的,而公共卫生从业者的处方不仅仅是针对个人的,主要是针对群体的。我们翻开第五版教材《预防医学家》,总论专门讲了预防医学和临床医学的区别,讲得很详细。说到这里,我们就能理解为什么《执业医师法》中没有提到处方权的问题了。作为医生,你必须有处方权。
没有处方权就不要叫医生!!!如果你考了公共卫生医师执照,去临床诊所开临床处方,这是违法的。当然,医院允许你这么做,你的单位和主管单位都有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