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侵占征地补偿款是什么罪?
本罪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这里所说的“公司”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非国有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是指除上述公司以外,有一定注册资本和一定从业人员的商店、工厂、饭店、旅店、各种服务业、交通运输业和其他经济组织等非国有经济组织;其他单位是指上述公司、企业以外的非国有社会团体或经济组织,包括集体或私营事业单位和各类团体。
职务侵占罪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所谓“动产”不仅指货币(包括人民币、外币、有价证券等。)已经由公司、企业等单位占有、管理的财产,也包括单位有权占有但不占有的财产,如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所拥有的债权。就财产形态而言,犯罪对象包括有形的和无形的东西,如厂房、电力、煤气、天然气、工业产权等等。
单位财产是指单位依法拥有的全部财产,包括单位以自己名义或不以自己名义拥有的全部财产权、无形财产权和债权。其具体形式可以是建筑物、设备、库存商品、现金、专利、商标等。所谓非法占有,是指使用侵占、盗窃、诈骗等手段将本单位的财物变为私人财物的行为,包括将本单位合法持有的财物据为己有、据为己有、据为己有的行为,如冒领本单位的财物、设备等,并将其作价出售;将所居住的单位房屋过户登记为己有;或隐瞒所保管的东西,谎称它们被盗、丢失、损坏等。,并包括利用职务之便,不先占有本单位的财物,而骗取、盗窃、贪污、私分,从而将其变为私人所有的行为。只要本质上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职务之便表示这种非法占有的意图,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无论是先持有后据为己有,还是不先持有后据为己有,通过挪用、盗窃、诈骗等手段,都可以构成本罪。值得注意的是,行为人对单位财物的非法占有行为一旦开始,就会持续下去,但这只是非法占有结果的延续,而不是本罪的侵占的继续。占领的完成应被视为已经完成。至于未遂,要看侵占罪是否完成。未完成的,应当以未遂论处。如果会计故意不记录某笔款项,但在结账前被发现,则应以本罪的未遂论处。
法律依据:
刑法第271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