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评价产品设计专利权的有效性
外观设计专利是具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其形状、图案或者其组合,以及颜色与形状、图案的结合。其价值评估是基于对其成本、销售、利润的综合分析,但对于具体的专利分析,应主要基于其在工业应用中的重要性。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二条
外观设计,是指以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组合以及色彩、形状、图案的组合为基础,所作出的具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专利法第三十一条
一件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
一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外观设计。同一产品的两项以上类似外观设计,或者用于同一类别并成套出售或者使用的产品的两项以上外观设计,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
第二十七条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应当提交请求书、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等文件。申请人提交的有关图片或者照片应当清楚地表明要求专利保护的产品的外观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