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的基本类型包括

专利的类型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外观设计,主要指对产品的整体或局部形状、图案的新设计;

2、实用新型,主要是指产品的形状、结构或者它们的组合适合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3、发明,主要指产品、方法或其改进的新的技术方案。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申请在中国完成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事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申报保密审查。保密审查的程序和期限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执行。中国的单位或者个人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提出专利国际申请。申请人提出专利国际申请时,应当遵守有关规定。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处理专利国际申请。

被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属于现有设计;在申请日以前,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没有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文件中。与现有设计或者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该专利设计应当有明显的区别。被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得与他人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权利要求书等文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二十四条。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六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 (一)在国家紧急或者特殊情况下,为了公共利益的目的而首次公开的;(二)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三)在特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四)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泄露申请内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