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置管理办法》中对处方颜色和标签有哪些规定?

《处方管理办法》中的处方颜色和标签规定如下:

1.常用药方的打印纸是白色的。

2、急诊处方打印纸为淡黄色,右上角标明“急诊”。

3、儿科处方打印纸为淡绿色,右上角标注“儿科”。

4、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打印纸为淡红色,右上角标明“麻、精一号”。

5.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打印用纸为白色,右上角标注“精二”。

扩展数据:

《处方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医生在开具处方时,应当使用药品通用名称、新活性化合物专利药品名称和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布的复方制剂名称。医生在开具医院制剂处方时,应当使用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名称。医生可以使用卫生部公布的药品习惯名称开具处方。

第十八条?处方在签发之日有效。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有效期的,处方医师应当注明有效期,但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3天。

医疗管理-处方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