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专利法,哪些领域不能申请专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08年修订)
第五条对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损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得或者利用,并且依靠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第二十五条下列项目不被授予专利权:
(一)科学发现;
(2)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四)动植物种类;
(五)通过原子核变换获得的物质;
(六)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两者结合的设计。
前款第(四)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规定授予专利权。
扩展数据:
纠正情况
NPC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于2004年3月6日通过?根据NPC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9月4日通过的1992号《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对其进行了第一次修改。
根据2000年8月25日NPC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08年2月27日NPC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