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种现有技术的结合!可以申请专利吗?
1有些专利性很强,可以申请。
有些很容易想到。发明申请估计很难批,实用新型申请一般都能批,但是这些专利有一部分很容易失效。
当两种产品的组合不容易想到,或者当两种产品的组合具有意想不到的效果时,两种或两种以上产品的组合是可专利的。
如果该组合的技术特征在功能上相互支持并实现了新的技术效果,或者组合的技术效果优于各技术特征的效果之和,则该组合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发明具有创造性。组合发明本身的每个技术特征是完全已知还是部分已知,不影响创造性。例如,“低温处理和化学镀镍磷稀土工艺”的发明是已知的低温处理和化学镀的结合。在现有技术中,在深冷处理后,工件需要在非常规温度下回火,以消除应力并稳定结构和性能。本发明中,工件经深冷处理后,不进行回火或时效处理,而是在80±65438±00℃的镀液中进行化学镀,不仅省略了回火或时效处理,而且使工件仍具有稳定的基体组织和良好的耐磨性和耐腐蚀性的镀层。该组合发明的技术效果是本发明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无法想象的,因此,
两种或两种以上产品的组合是不可专利的:如果这种组合只是已知结构的变体,或者这种组合是在常规技术不断发展的范围之内,并且没有取得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这样的组合发明就不具有创造性。
如果发明只是一些公知产品或方法的组合,各自仍然以常规方式工作,总的技术效果是各个组合的效果之和,各个组合的技术特征没有功能上的相互作用,只是简单的叠加,或者称之为“拼凑”,这种拼凑的发明就不具有创造性。比如带电子表的圆珠笔的发明。该发明是在圆珠笔的笔体上安装一个公知的电子表,电子表和圆珠笔结合后,两者仍以其常规方式工作,在功能上没有相互支持,只是简单的叠加,因此该发明不具有创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