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废除死刑,成为世界上第105个废除死刑的国家。你对死刑有什么看法?
我认为死刑是一种不合理的做法,因为如果一个人可以任意剥夺他人的生命。那你就判他有罪。所以你用所谓的法律手段剥夺一个人的生命。从结果来看,和罪犯剥夺他人生命是一样的。生存权是所有人权中最高的权利。有人可能会说这是圣母母狗的表现。但我们先不谈人权,只谈死刑在遏制犯罪方面的作用。死刑对小偷小摸有一定的威慑作用。但实际上,这些小偷小摸本身并不会犯下严重罪行。对于那些邪恶的罪犯。你会觉得杀一个人是死,杀两个人也是死。没关系。这可能会导致更严重的犯罪。俗话说‘我愿割衣,敢拆皇帝’,如此看来,死刑不仅不能遏制恶性犯罪,还会加重罪犯的罪行。
死刑是不可逆的,人死后是不能复活的。给一些冤假错案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损失。类似呼格吉勒图,被刑讯逼供,被处死。如果没有死刑,你可能会遭受一些监禁,但毕竟人还活着,活着就有希望。证明无罪的一天。试想有多少类似的案件,因为当事人都不在了。我被束之高阁了。所以某种程度上,呼格吉勒图是幸运的。至少历史已经证明了他的清白。
事实上,仍然有死囚可以创造价值。之前有一个新闻故事,讲的是一个死囚的抢劫犯通过申请发明专利救了自己一命。这种情况还是比较少见的。但无论是发明还是通过劳动创造一些价值,都是为了对社会有所贡献。有时候,让一个有罪的人那样死去会更便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