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视为撤回是什么意思?

发明专利申请已经公开,但由于各种原因,申请人未提交实质审查请求或者未缴纳实质审查费的,视为撤回,即申请人未提交撤回书面申请,而是通过部分程序的不作为放弃专利申请。

专利申请在初步审查阶段被视为撤回的原因是:

(1)未按期缴纳专利申请费和印刷费;

(二)未按期回复审查员整改通知的;

(3)未按期缴纳首年(即第三年)维护费和滞纳金;

(四)未按期(自申请日起3年内)提交实质审查请求并缴纳实质审查费的。

进入实质审查阶段,专利申请被视为撤回是因为:

(1)未按期回复审查员的审查意见通知书;

(2)未按期缴纳维修费和滞纳金。

专利申请被视为撤回后,如果申请人不想失去专利申请,应在恢复期内及时办理恢复手续,不要忙着向专利局陈述意见而错过办理恢复手续的机会。如果申请人认为不是自己的过错而被视为撤回,也应当先办理恢复手续,然后向专利局陈述意见。如果真的是专利局的过错,专利局会将修复费退还给申请人。

申请人要特别注意缴纳维护费的时间,因为维护费有一个迟缴期。专利申请一旦因未按时缴纳维持费和滞纳金而被视为撤回,该专利申请将不予恢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六条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是职务发明创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