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似外观专利
要看具体情况。比如你的产品外观早在对方申请专利之前就进入实施阶段了,会被使用,而且是你自主设计研发或者通过其他合法途径获得的,比如对方事先公开了设计技术,只要不是非法获得。在这种情况下,你仍然可以不经专利权人同意或支付费用继续使用这种设计,但你的使用不得超出原来的范围,比如不得扩大这种设计的用途。但是如果你的产品外观是通过侵权获得的,那肯定不行。
另外,你说的这种类似的具体情况是什么?一模一样?创新功能?这和身份认同有关系。外观设计的专利性不是很强,不如发明,偶尔雷同的可能性还是比较大的。还有,什么样的包装不能申请专利,比如方便面包装袋,不在专利权范围内。包装侵权我不太懂
还有一种情况是,如果设计是你先完成并实施的,产品已经上市并公开,或者这样的设计之前已经公开过,即使对方指控你侵权,你也可以请求宣告专利无效,不用太担心。外观专业的审查标准很低,一般形式的审查就结束了,很有可能对方的专利权根本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