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有效期满后订立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是否有效?
法律分析:专利权有效期满后,不能订立相关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否则所订立的合同无效。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仅在专利权期限内有效。专利权有效期限届满或者专利权被宣告无效的,专利权人不得就该专利与他人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四十八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专利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同级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加强专利服务,促进专利的实施和运用。
第四十九条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发明专利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的,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批准的范围内推广应用,允许指定单位实施,实施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向专利权人支付使用费。
第五十条专利权人自愿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书面声明愿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其专利,并明确许可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标准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予以公告,实施公开许可。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公开许可声明的,应当提供专利评估报告。
专利权人撤回开放许可声明的,应当书面声明,并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通过公告撤回开放许可声明的,不影响先前授予的开放许可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