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垃圾分类政策难以实施?求详细回答,你会采纳的。
1.国内一些大城市害怕中央的部署或者迫于社会压力。他们在政府主导下,依靠社会力量举办非产业化、运动式的垃圾分类试点或活动,都是“屡试不爽”。因为居民不愿意配合实施,就怪市民素质低,环保意识弱。
在几乎所有的试点城市,居民将垃圾分类放置,然后混合收集。忽视、冷落甚至排斥环卫、保洁工人参与垃圾分类收集。有部门领导说,环卫工人已经很辛苦了,还要进行垃圾分类收集。我忍无可忍!其实这在工业化垃圾分类体系的机制下根本不是问题。
2.在混埋混烧的体制机制背景下,一些社会力量独立开展的各类垃圾分类公益或志愿者活动充满艰辛,收效甚微。比如向居民宣传或者指导垃圾分类,或者志愿者在一些重要的地方亲自清运垃圾。可悲的是,这些社会力量认为教会居民如何分类就够了。
很少有人意识到为什么垃圾分类这么难。根本原因是体制机制。我们必须打破混埋混烧的旧体制机制,建立分类利用的新体制机制,才能迎来垃圾无害化的崭新未来。
3.目前,全国各地都有组织不定期地举办垃圾分类的研讨会、论坛、讲座,但就是不从批判、否定、打破垃圾混埋尤其是混烧的体制机制入手,从而拿出一个正确、有效、可行的垃圾分类体制机制方案。
4.在共埋共烧的体制机制背景下,垃圾分类产业化三位一体专利方案之所以受到冷遇,是因为垃圾分类产业化三位一体专利方案是“真正的两网融合”,三位一体的实施必将大大减少或基本取消垃圾的共埋共烧,带来巨大的环境效益。
因此,垃圾混埋混烧的体制和机制必将崩溃,这是垃圾混埋混烧体制和既得利益集团的利益格局所不能接受和坚决阻挠的。
扩展数据:
建设部《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城市生活垃圾应当分步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具体办法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标准和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
从专业角度来说,垃圾分类具体办法的制定自然落到了环卫部门,环卫部门(只能是环卫部门)完全可以从业务实际出发,制定垃圾分类具体办法,然后由政府审批颁布。所以关键是环卫部门要能找到正确有效可行的基本方法。
1,其实只要把“垃圾分类、回收、处理”作为产业化来推广,就可以成功,而且可以长久。试想,“垃圾收集”在每个城市都存在了很久,其原因就在于工业化。
2.客观来说,垃圾分类业务与垃圾清扫收集业务密不可分。居民还必须依靠环卫和清洁工人的分类收集和分类运输。分类一定是为了回收(利用),所以垃圾分类和垃圾回收(利用)是分不开的。
3.如果将垃圾分类产业化与我们三位一体的商业运作紧密有机地结合起来,就能找到正确、有效、可行的垃圾分类、回收、处理的方法和措施。“三位一体的垃圾分类、回收和产业化方案”是基于这一思路的一种正确、有效、可行的垃圾分类实施方法。
人民网-垃圾分类需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