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秘密的保护措施
技术秘密的保护措施包括:预防性保护、保密条款和升级保护。
1,预防性保护。技术方案形成后,在实施前,要充分考虑方法或产品进入市场后,其他人最有可能采取的一些解密行为,尤其是逆向工程的防范,采取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
2.保密条款。实现技术秘密价值的重要方式之一是技术使用许可。从理论上讲,技术秘密每被许可一次,丢失的风险就会增加,所以必须在签订的许可合同中加入保密条款。保密条款应当包括保密内容和范围、保密期限、保密措施、保密损失责任等内容。
3.升级保护技术更新改进,使之不断升级,既能满足市场的要求,又是技术秘密保护的良策,能让小偷望而却步。对于投入市场后可能已被侵权且有失密风险的技术秘密,权利人应果断选择申请专利,以免被他人置于被动地位。
技术秘密保护的特征
1.自主性:专利受专门的专利法保护,而技术秘密就像人的隐私一样,主要由权利人主动自觉地采取强有力的保密措施,保证保护对象处于秘密状态。
2.开放式:专利权的保护有期限,但技术秘密没有保护期。
3.非属地性:一个国家或地区授予的专利权只在该国家或地区有效,对其他国家和地区没有法律效力。技术秘密没有地域限制。
4.相对安全:专利技术公开后,必然会引来他们的模仿和侵权,而技术秘密的保护则针对性很强,通常只需要考虑那些有机会接触到技术秘密的人。
5.内容可变性:专利在专利局公布并授予专利证书后,其内容不允许更改。对技术秘密没有任何限制。
6.高风险:对技术秘密的保护必须万无一失。一旦公开或泄露,技术秘密的事实专有权就可能丧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