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政府资助项目深圳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奖的申报条件是什么?
深圳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奖的申报条件是:
申请人具有可持续的运营模式,为中小企业和创业团队提供专业、精准、优质的创业服务,包括但不限于:1。优化创新创业条件:优化创业软硬件条件,提供知识产权、法律税务、管理咨询、信息咨询、科技金融、人力资源、市场营销等商务服务,以及工业设计、检验检测、模型加工、市场营销等服务。2.聚集创新创业资源:为创业者提供项目路演、创业辅导、国际合作交流、科技成果转化等创新资源,提供开源软硬件研发、科技文献、科学数据等专业技术服务;3.营造优质的创新创业环境:多措并举降低创业成本,为创业者提供优惠、便捷、智能的载体空间,营造性价比高、自主性好、功能齐全的创业环境。
(1)申请人是孵化器、众创空间(专业化资本聚集型、大中小企业融资型、高端人才引领型)运营管理单位和公共孵化服务平台,依法在深圳或深汕合作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成立2年以上。
(2)具有国家、省、市认定资格的孵化器和众创空间优先支持。
(三)申请本基金的孵化器还应符合以下条件:场地面积3000平方米(含)以上,其中75%以上由在孵企业使用;专职团队不少于5人;运营2年以上,签约科技服务机构6家以上,创业导师3名以上;孵化器自有种子资金或合作孵化资金规模不低于300万元,2家以上在孵企业获得投融资;孵化器内小微企业不少于20家,办公场所必须在孵化器场地内,孵化时间不超过48个月;在孵企业中已申请专利的企业占在孵企业总数不低于50%或拥有有效知识产权的企业占不低于30%;毕业企业8家以上,毕业企业应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经国家批准注册的高新技术企业;2.累计天使投资或风险投资500万元以上;3.连续两年累计营业收入超过10万元;4.在境内外资本市场被并购或上市。
(四)申请本基金的众创空间还应符合以下条件:场地面积800平方米(含)以上,其中创业驿站和公共服务场地面积不低于75%;专职团队不少于3人,运营2年以上,软硬件设备齐全,服务体系完善,能够提供技术转移、科技金融、创业辅导等创业服务,签约科技服务机构6家以上,创业导师3名以上;最近两年每年创业沙龙、路演、创业大赛、创业教育培训活动不少于6次;团队和初创企业不少于20家,入驻期限不超过24个月;最近两年内,入驻团队新注册企业不少于6家,或有2家以上入驻团队和初创企业获得投融资。
(五)申请本基金的公共孵化服务平台应符合以下条件: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和创业者为目的,与20家以上国内外公认的孵化器等载体或20家以上公认的高层次人才团队建立稳定的服务机制,与10家以上优质专业服务机构达成服务协议;运营时间2年以上,专职团队不少于3人,最近两年组织过3次以上150人以上的创新创业活动;最近两年承接社会公共服务职能转移或委托事务。
上述申请人和法定代表人均未被列入深圳市科研诚信异常名单。
希望对你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