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专利法规定了哪些种类的专利?
我国专利法规定的专利有三种: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
1.发明专利:发明专利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是具有高度独创性的创新成果。在发明专利申请中,申请人需要提交详细的专利申请、说明书、权利要求书等相关文件,并经过严格的审查和授权程序。发明专利通常有效期为20年,可以得到充分的保护,包括打击侵权和维权。
2.实用新型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是指对产品的形状、结构或者其组合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是相对简单的创新。与发明专利相比,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要求更低,审查程序更简单。实用新型专利的有效期通常为10年,也具有相应的保护功能。
3.外观设计专利:外观设计专利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组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是以美观为主要特征的创新成果。在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中,申请人需要提交产品设计图纸或者照片等相关文件,并办理审查授权手续。外观设计专利的有效期通常为10年,对保护产品的独特外观和防止侵权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专利审批包括:
1.注册制:专利局只对专利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如果手续和文件齐全,就注册授予专利权,不进行实质审查。如果采用注册制,专利质量往往不高。我国现行专利法对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采取这种方式,既缓解了审批压力,又造成了实践中专利数量泛滥但质量普遍较低的问题。
2.实质审查制度:不仅仅是形式审查,还包括发明的新颖性、先进性和实用性。实质审查可以保证专利的质量,但需要大量高水平的审查员,容易造成大量积压。
3.延期审查制度:对通过形式审查的申请,自申请日起经过一定时间(如18个月)后公布,给予临时保护;在发表若干年后,申请人请求专利局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逾期未提出的,该申请视为撤回。采用延期审查制度可以减轻审查工作的负担。中国对专利审批实行延期审查制度。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专利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