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户杭州有什么要求?
落户杭州需要具备的条件如下:
1.人才引进和落户的基本条件: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含研究生、博士、博士后,年龄45周岁以下,不含在职研究生、MBA);
(2)全日制专科紧缺(35岁以下);
(3)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工程师、经济师、会计师等。、45周岁以下、50周岁以下副高级职称、55周岁以下高级职称)由地市级以上人事部门核发;
(4)拥有发明专利(发明人和专利权人必须都是本人,年龄在45岁以下);
符合以上条件之一且在杭州工作(研究生及以上可先落户后就业),正常缴纳社保。可以凭学历或者技术职称证书向公安局户籍部门申请杭州市正式户籍,由公安局户籍部门负责审批。
2.买房:
购房入户政策实施区域:杭州十区。
购房时间:在杭州经济开发区(下沙)、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钱江新城购房以2006年4月12日购房为准;在江干、西湖、上城、下城、拱墅购房以2008年6月10购房为准,在萧山、余杭区购房以6月15+0购房为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户口管辖地,应当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办理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注销户口。
公民从农村迁入城市,必须持城市劳动部门的就业证明、学校的入学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向常住户口登记机关申请迁出。
公民移居边境地区,必须经居住地的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