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周的富民思想在当时的经济发展中起到了什么作用?
西周的富民政策可以分为重视经济、农业、工商业、反对专利、实行“荒政”等几种形式。(1)重视经济。相传周武王曾问姬子治国之道,姬子提到农业八项政策,“粮为先,货为次”(《尚书·洪范》)。从此,“洪范八策,食为天”这句话被后世的理财者奉为座右铭,实际上也成为了一种重要的理财观点,对中国古代理财思想的形成和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2)重视农业,在“本”的基础上致富。“富”是中国古代最常被提及的富民手段,占据主导地位。《尚书·无逃》记载了周成王的话,总结了商朝灭亡的原因,指出在商朝最后几代,商朝君王都是“生来逃避,不知农事之难,不知小人之功,只耽于享乐”,只知道吃喝玩乐。他称赞文王参加农业生产,说“从朝鲜到日本、中国,他没有浪费时间吃饭”,甚至连吃饭都不在乎。他告诫国王要“预测庄稼的艰难”,并把这一传统发扬光大。最著名的是郭文公的李稷理论。西周末年,王旋登基(公元前828年,废除会员制),清进士(主事大臣)向文公进言,指出:“夫民之大事,生于农民之富。”(国语《论周瑜》)他要求在农事时期,“王石只关心农业”,不能有干扰农业工作的“逐利”行为,这样才能体会到他对农业的重视。郭文公的重农倾向,使他成为古代“为富”思想的先行者。(3)重视工商业,靠“最后一业”致富。有些思想家还在“初富”的基础上,非常重视“末富”,并加以实践。姜太公提出:“一人有六卫三宝”(《六塔六卫》),指的是大农民、大工人、大商人。他在治国方针中列举了“三宝”,即“工商之业,必有鱼盐之益”,鼓励人们从事工商业,使农业、工业和商业同时发展。(4)反对专利。博士芮傅亮反对王理任命荣龚毅为官员。他批评容“好专利而不知大难”,提出“利不能专”的理由:“丽芙,万物皆生,天地也含(成),专则害。”“君若夫君,则导利而上下,使神人无所不能(中)。”(《史记·周本纪》)要求“补利”,反对“专利”。(5)实行“荒政”。当发生饥荒时,政府应实施饥荒救济政策,简称“荒政”。救荒是非常时期政府采取的富民措施,是民本思想最直接的体现。中国西周时期的“荒政”思想已经相当丰富。《李周》提出:“荒政聚众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摊利(借粮),一种是总结中国最早的荒政方法,其中有些已成为历代荒政的常用方法。第三节西周时期的财政制度思想。财政收支制度和基本原则根据现有的古籍记载,中国比较系统的财政观念和财政制度,在古代文献中西周时期的记载中就开始出现了。考古学的发展和古籍记载表明,西周作为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封建国家,有着丰富的财政思想,并初步形成了一套较为明确具体的财政制度和法规。西周时期,统治者非常重视财政问题。”洪范的八项政策,粮食第一”在声明中有所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