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技术贸易许可合同
由于许可合同的类型不同,它们的合同条款和内容有相同的部分,但也有各自特殊的部分。
各种许可合同的同性条款和内容如下:
(l)合同名称和编号。合同名称应准确反映合同的内容、性质和特点。比如“XXX专利许可合同”。合同号是识别合同的特定符号,它反映了许可方的国家、被许可方的名称和部门以及签订的年份。一定比例的销售额或利润作为技术价格支付。第三种是入门费加佣金支付。即合同生效或受方收到技术资料时,先支付约定的金额,然后逐年提成费用。在合同规定的地域内不侵犯任何第三方权利的技术转让。技术保证是指供方保证所提供的技术是安全实用的,能够生产出合格的合同产品。在保证条款中,主要规定了技术保证的内容。权利保障主要规定在查看条款和侵权条款中。许可合同还包括“索赔、不可抗力、税费、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合同期限、文字和签名、合同附件等条款和内容。这些内容与一般商品买卖合同类似,此处不再赘述。各种许可合同的专用条款是根据合同标的物的具体特点必须规定的条款。
专利许可合同的特殊条款包括专利条款、专利保留条款等。
专利条款。该条款应明确转让的专利技术的法律地位,并列出专利号、专利申请国、申请时间和有效期限。如果是正在申请的专利,需要在合同中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在未来如何随申请结果而变化,等等。专利保留条款。大多数国家规定专利权人必须缴纳年费以维持专利权的有效性。因此,一般应在合同中约定许可方有义务依法缴纳年费,以维持被转让专利的有效性;如果专利未缴纳年费,合同将被终止。在专利许可合同中,还应当有专利标记的使用、侵权和处理的条款。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特殊条款主要包括:商标的内容和特点,商标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接受方使用商标的形式;商标标识的管理;关于产品质量监督等。
专有技术许可合同的专用条款主要包括:初始保密协议、保密条款和验收条款。初始保密协议主要是双方在技术谈判中达成的保密协议,保证在技术贸易合同未达成的情况下,受方有义务在一定期限内对从供方获得的所有技术秘密保密。保密条款是双方达成的交易订购合同中关于保密责任和措施的规定。
技术服务和咨询合同:但一般来说,技术服务和咨询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咨询费;按时接受对方的工作。服务方应尽力为对方服务;及时提交报告;及时回答对方提出的问题;为对方保守秘密,等等。技术服务合同的担保和保证应在合同中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