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体育赛事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大型体育运动会档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政府档案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体育运动会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大型运动会(以下简称运动会)档案是指文件和资料(包括照片、录音带、录像带、软盘、实物等)。)的各种载体,由国家体育总局主办,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委托承办的全国性以上综合性运动会及其他重大国际体育比赛过程中形成的。第三条运动会档案由组委会各业务部门收集整理,交组委会办公室集中统一归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据为己有或者拒绝备案。第四条运动会筹备和举办过程中形成的各类专门档案(包括会计、基础设施、科学技术等文件资料),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归档。第二章档案人员的配备及其职责第五条运动会筹备委员会和组委会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及时配备熟悉档案业务的档案人员负责运动会档案工作,并按时向国家体育总局移交档案。档案员隶属于组委会办公室,组委会要明确1办公室领导主管档案工作。第六条组委会各部室、委员会、赛区秘书处的文秘人员应具备档案业务知识,负责收集、整理本部门的文件资料,确保本部门文件资料的完整性,并在会后及时移交组委会办公室。第七条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档案司负责对运动会档案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第八条大运会档案工作人员应当忠于职守,确保大运会档案的完整和完整。第三章档案管理第九条大运会组委会应当配备与保管档案相适应的配件和必要的设施。第十条重点、珍贵档案,以及因保管条件差可能不安全或者严重损坏的档案,必须及时采取保护措施。第四章归档范围第十一条根据大运会的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能,确定以下归档范围。运动会组委会档案部门可根据运动会实际情况进行补充或调整,各部室、委员会、赛区档案人员可参照此范围确定本部门的归档类别。

(1)办公室

1.国务院、国家体育总局或者国际体育组织批准举办奥运会的正式文件;

2.组委会定期会议和部长办公会议纪要;

3.组委会工作计划、重要活动计划、会议纪要、每日动态、简报、信息汇编、大事记;

4.筹备委员会和组织委员会领导成员名单;

5.党和国家领导人为运动会题词、贺词、讲话、批示、开闭幕式讲话;

6.赛时向中央领导的请示和电话记录;

7.开闭幕式及其他重大活动主席台座位安排,中央领导活动日程安排;

8.运动员和裁判员代表的发言和宣誓;

9 .重要人民来信及处理意见;

10.票务工作文件资料、门票、票样等。;

11.奥运会工作人员手册;

12.组委会工作总结。

(2)竞争部

1.竞赛的一般规则;

2.普通订单簿;

3.比赛的总体日程安排;

4.运动员资格审查办法;

5.运动员注册手册、技术代表、技术官员和运动员名册;

6.竞赛纪律的相关规定;

7.抽签工作计划;

8.破世界纪录的审批和公布办法、宣传口径、破世界纪录成绩的公布;

9.全球、亚洲及全国所有项目的最新备案成绩单及申请审批材料;

10.奖励工作计划;

11.奖牌、奖杯的设计制作方案、合同和实物;

12.场地、设备和计时记分设备的审批文件;

13.选拔和培训裁判员,建立仲裁委员会,确定裁判员(主裁判)和副裁判员(副主裁判)的证件;

14.总成绩簿,每日成绩公告;

15.竞争部的情况介绍;

16.竞赛部工作总结。

(3)宣传部

1.宣传报道工作意见、宣传工作计划、运动会总结;

2.经审批通过的运动会会徽或标志的设计方案和实物;

3.设计和制作奥林匹克会旗的方案和目标;

4.运动会吉祥物的设计、制作方案和实物;

5.收集和选择运动会的歌曲、原声歌曲和所选运动会歌曲的磁带;

6.组织体育艺术、集邮品和图片展览的文件和资料;

7.国家体育总局确定的境内外记者接待方案和记者名额分配名单;

8.竞赛场馆和运动员住所的宣传和布局规划;

9.播放竞赛场馆的宣传资料;

10.组织新闻发布会,重大问题的宣传口径,宣传口号和口号;

11.运动会的宣传册、海报和其他宣传材料;

12.宣传部工作总结。

(4)国际联络部

1.协调委员会和联络官会议的材料;

2.计划、安排和总结对外联络工作;

3.外宾和贵宾名单、邀请函和接待安排;

4.会谈纪要;

5.重要活动和大型宴会节目;

6.中联部工作总结。

(5)行政部

1.接待国内客人的工作计划和方案;

2.车辆调度方案;

3.行政用品采购计划;

4.行政部工作总结。

(6)筹资部门

1.筹资计划和实施报告;

2.广告专利的工作文件;

3.接受境内外捐赠等募捐活动中形成的文件、资料;

4 .筹资报告和统计数据;

5.集资部工作总结。

(7)财务部

1.运动会预决算;

2.资金分配方案;

3.财政资金和支出标准的规定及其实施细则;

4 .财务和财产管理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5.财务凭证和账簿;

6.财务部工作总结。

(8)人事部

1.组织结构、人员配备计划和职责范围;

2 .部、办、委、项目委员会人员花名册;

3.干部任免和人事调配材料;

4.向各部工作人员发放补贴的措施;

5.人事部门工作总结。

(9)大型活动部

1.开闭幕式方案及实施意见;

2.团体操编排方案及工作安排;

3.火炬点燃和传递活动的计划和照片;

4.开幕式、竣工仪式的安排及其他大型活动的工作计划;

5.大型活动部工作总结。

㈩安全部门

1.安保工作计划、开闭幕式及其他大型活动安保方案;

2.消防工作实施计划;

3.各种证书文件的设计、制作、审核、分发和管理;

4.安全部门工作总结。

(11)交通部

1.赛会道路交通保障计划和实施方案;

2.开闭幕式交通安全和交通管理实施方案文件,开闭幕式车辆通行证;

3.交通部工作总结。

(12)医务部

1.赛会医疗救援和医疗保障工作安排和情况报告;

2.关于赛时餐饮卫生管理要求及实施情况的报告;

3.医务处工作总结。

(十三)技术部

1.计算机系统、计时记分系统和通信项目的工作计划和协议。委托书和技术服务合同;

2.运动会报名、比赛数据、成绩公报技术流程图;

3.竞赛场馆的计算机管理、设施布局和设备采购文件;

4.计算机服务系统的技术手册和用户指南;

5.技术部工作总结。

(14)兴奋剂检测中心

1.兴奋剂检查条例;

2.禁止药物手册;

3.兴奋剂检查人员的培训材料;

4 .配置检测设备、仪器和试剂的文件材料;

5 .兴奋剂检测结果及形成材料;

6.兴奋剂检测中心概述。

(十五)广播电影电视委员会

1.购买奥运会电视转播权的文件和合同;

2.广播电影电视委员会工作计划;

3.电视广播安排;

4.开闭幕式及大型活动录像;

5.接待国内电视记者、电视中心管理等文件资料;

6.广播电影电视委员会工作总结。

(16)临时机关的党委

1.运动会的思想政治工作计划;

2 .运动会“精神文明奖”评选办法及名单;

3.思想政治工作简报;

4.临时管理局党委工作总结。

(十七)监察审计部

1.赛时经济工作综合审计结果报告;

2.运动会期间,与处理来信、来访、违法违纪案件有关的重要材料;

3.监督审计工作总结。

(十八)竞赛委员会。

1.各项目运动员的报名表和要求;

2.各单项比赛的规则、秩序册、成绩册;

3.培训安排;

4.评奖工作计划;

5.订购设备和设备计划,并审查现场设备的工作文件;

6.竞争委员会的工作计划和总结。

(十九)增设机构形成的相关文件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