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是什么时候颁布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专利法颁布于1984年。
1984 3月12 NPC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NPC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9月4日对《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进行了第一次修改。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于2000年8月25日经NPC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次修订。
《NPC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于2008年2月27日第三次修正。
扩展数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条规定,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得或者利用,并且依靠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作出的发明创造,是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单位,申请被批准后,单位成为专利权人。
人民网-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