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开源义务?
开源的义务是通过BSD开源协议,因为BSD开源协议是一个给用户很大自由的协议。基本上,用户可以为所欲为,自由使用和修改源代码,并将修改后的代码作为开源或专有软件进行再分发。
但是,“为所欲为”的前提当你使用BSD协议发布代码,或者在BSD协议代码的基础上开发自己的产品时,你需要满足三个条件:
1.如果再分发的产品包含源代码,源代码中必须包含原代码中的BSD协议。
2.如果只重分发二进制类库/软件,那么需要在类库/软件的文档和版权声明中的原代码中包含BSD协议。
3.不得使用开源代码的作者/组织的名称和原产品的名称进行营销。
与BSD开源协议类似的是Apache Licence 2.0。
Apache Licence是著名的非营利开源组织Apache采用的协议。与BSD类似,这个协议也鼓励代码享有并尊重原作者的版权,也允许代码被修改后再发布。
需要满足的条件也与BSD相似:
1.你需要给代码的用户一个Apache许可。
2.如果修改代码,需要在修改后的文件中说明。
3.在扩展代码(修改后的代码和源代码派生的代码)中,需要包含原作者在原代码中指定的协议、商标、专利声明等说明。
如果重新分发的产品包含通知文件,则通知文件中需要Apache许可证。您可以在通知中添加自己的许可证,但它不能显示为对Apache许可证的更改。
Apache许可证也是一种商业友好的许可证。用户还可以根据需要修改代码,并将其作为开源或商业产品发布/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