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引进落户海南的条件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年龄在50岁以下的人员;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年龄在45岁以下的人员。本项所述人员必须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2.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普通高等教育专科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
3、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有技师职业资格且年龄在40岁以下的人员;在深圳参加社会保险3年以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高级技能和职业资格人员;
4、具有非全日制大专学历,且社保五年以上,单位申报可直接加十分入户;
5.非全日制本科学历,社保三年以上,即可入户。
长沙户口申请材料:
1.申请人根据个人情况,携带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到拟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办理。申请人非本市户籍的,提供申请人身份证。申请人的要求如下:
(1)在本人房屋或本人租住的公租房内开户,申请人应到场办理;
(2)配偶(子女)享有50%以上产权的,申请人到场办理,产权人无需到场;
(3)在亲友房产开户的,申请人(即户主)和该房屋产权人应当到场;
(4)配偶、父母、成年子女迁入户口的,申请人应当到场,随迁的直系亲属无需到场;配偶属于他人挂靠户的,户主应当到场办理;
(5)户口挂靠亲友的,申请人和户主应当到场,随户直系亲属无需到场;
(6)整户迁移应由户主办理。户口隶属于其他家庭的,户口迁入的,应当随户主迁入,隶属成员不需要到场。
2.对于迁入该楼盘开户的,户籍民警要联系社区民警,确认该楼盘有规范的门楼牌后当场审批;
3.符合条件、材料齐全的,由户籍民警当场办理,打印常住人口登记表,交申请人核对签字,领取居民户口簿原件或在当事人页面加盖注销印章,发放居民户口簿,并根据当事人需要申领居民身份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户口管辖地,应当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办理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注销户口。
公民从农村迁入城市,必须持城市劳动部门的就业证明、学校的入学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向常住户口登记机关申请迁出。
公民移居边境地区,必须经居住地的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