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专利权的合理使用,包括哪些情况?
一、什么是专利权的合理使用?
专利权合理使用是指根据我国专利法第63条第1款的规定,在合法的情况下,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使用专利技术,并支付使用费,不构成侵犯专利权。
二、专利权的合理使用包括哪些情况?
1.使用、许诺销售或用尽后销售主义。即专利产品或者按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该产品不构成专利侵权。
2.第一用户的制造和使用。即在专利申请日之前,已经制造出相同的产品,使用过相同的方法,或者已经为其制造和使用做了必要的准备,仅在原范围内不构成对专利权的侵犯。
3、使用外国临时过境车辆。即临时通过中国陆地、领海、领空的外国交通工具,根据国际条约或者对等原则,为自身需要使用其装置、设备中的专利,不构成侵犯专利权。
4.用于非生产和商业目的。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将专利技术用于科学研究和实验目的,用于教育、个人等非生产经营目的,不得视为侵权。这里所说的在科研、实验、教育中使用他人的专利技术,只能是小范围的非营利性使用。如果在整个教育系统中大量使用他人专利技术制作的教具,即使没有利润,也是间接利润,因为单位节省了大量购买教具的资金,专利权人失去了这个主要消费市场,遭受了经济损失。因此,该行为不属于合理使用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