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告你专利侵权,你慌了吗?

当你收到法院的传票,告知某人起诉你侵犯了他的专利权时,不要慌张。作为被告,有很多理由不恐慌。我先告诉你一句话。我国司法实践证明,被告胜诉率超过50%,而这一切的基础是你要精通专利诉讼或者你的代理律师要精通专利诉讼。

接到投诉后,有人起诉他专利侵权,要求巨额赔偿。作为被告,真的很难做到心平气和,不急不躁,尤其是对于不熟悉专利的被告。其实你也不用慌,因为你未必真的侵犯了原告的专利权。

有些被告知道自己完全是在模仿原告的产品。如果你告诉他可能不侵犯原告的专利权,他认为你明显是在欺骗他。他认为原告说的是事实,他一定侵犯了原告的专利权。这时候你叫他不要慌张,有点疯狂。

实践告诉我,即使被告完全模仿原告的产品,但真正构成侵犯原告专利权的比例往往是少数。为什么这么说?原因很简单。原告生产的少数产品是根据专利文件制作的,大部分与申报专利不一致。也就是说,原告生产的产品本身不是专利产品,被告完全模仿原告的非专利产品,自然不构成对原告专利权的侵犯。但被告在仔细研究了原告的专利文件后,才能知道这一情况。因此,即使被告完全模仿了原告的产品,也不一定构成侵权。

有被告表示,我仔细研究了原告的专利文件,即按照专利文件的技术方案制作的产品,或者没有实质性区别,构成侵权。我认为,即使如被告所说,被告生产销售的产品确实构成了专利侵权,你也不必恐慌,因为被告的生产销售行为未必会被法院认定为侵权。法院认定构成专利侵权的事实在证据基础上成立。没有构成侵权的证据支持,法院无法认定专利侵权成立。但是,专利纠纷本身具有技术性和专业性,证据形式具有特殊性。大多数原告及其代理人对证据的形式没有把握,导致其不合理,最终无法得到法院的支持。比如,如果原告主张的证据产品没有被封存,将无法与专利文件进行比对,无法确定是否构成侵权。

有被告表示,原告起诉专利侵权证据充足,大家无需恐慌。无论有多少证据,被告也应该向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无效,也达到不成立侵权的目的。事实上,大多数专利纠纷都涉及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但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未经实质审查,专利稳定性较差。如果申请专利无效,这类专利大部分都会被无效。如果原告主张你的侵权专利无效,他凭什么告你侵权?

有被告表示,原告的专利不可能被判无效,原告有充分的证据起诉侵权,原告的代理人很专业,肯定是输了。我说,不一定是这样,也不要慌,因为你还有一段路要走。你的方式是你的产品使用了现有的技术,你的方式是你在申请专利之前已经制造并使用了相同的产品。你让法院意识到你是在使用现有技术,你有先用权,你提交了充分的证据支持你的观点,法院不会判你专利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