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三区规划
“两个以上”通辽市的《纲要》指标是以人为中心设定的,充分考虑了基础条件和现实可能性,以及政策机遇和发展需求。提出“十五”期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增速高于自治区1个百分点,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地区生产总值增速2个百分点,激励人心,引领发展。
展望2035年,《纲要》提出,与全国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纲要》围绕“十五”规划,围绕总体目标设置了20项指标,涵盖经济发展、创新驱动、民生福祉、绿色生态、安全保障五个领域,其中12为预期指标,包括地区生产总值和全员劳动生产率年均增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左右、全社会研发投入达到1。到2025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0%左右,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5%左右,每万人口高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0.6件,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3.6人,每千人口育婴场所达到65438个+0.3个,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0%以上,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0%以上。8项为约束性指标,包括到2025年,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1,森林覆盖率达到25%,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达到850万吨,能源综合生产能力达到3200万吨标准煤以上,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低,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减少,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地表水比例
“三个全方位提升”。纲要提出,全面提升产业转型发展、城乡一体化和创新社会治理水平。这“三个全面提升”是以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在高质量发展中推进产业转型和城乡一体化,在创新社会治理中解决“以人为本”的核心问题,在建设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过程中努力走出一条“产城融合、城乡融合、人城融合”之路。
“六大战略任务”。按照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引领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径,分领域阐述了“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的重点任务,安排了六大战略任务,主要明确了重点领域的思路和重点工作。具体包括: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推动绿色品牌引领“两基”和优势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提高城乡发展质量,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现代化区域性中心城市。进一步推进开放合作,更好服务融入发展新格局和我国向北开放的重要桥头堡。推进人才强市战略,打造各类人才荟萃、重点领域优势独特的区域人才高地。增强引领创新的能力,筑牢改革创新的优势和更加牢固的安全稳定屏障。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构筑全球生态安全屏障,发展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体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城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和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经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或者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