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工作指南2022

一年一度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开始了!

截止日期:

6月22日第一批。

第二批7月22日

第三批8月22日

赶紧了解申报流程↓↓↓

约克高涵字[2022]第602号

为组织2022年我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家科技局[2065 438+06]3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指引》(国家科技局[2065 438]195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

首先,报告时间表

2022年我省高水平认证申请在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网址:/egrentweb/,以下简称“阳光政务平台”)上进行,全年分三批受理,每家企业只能申报1次。申请模块将于2022年5月5日开始接受申请。

●首批申报时间表:

企业在“省阳光政务平台”提交网上申请材料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22日;各地科技部门完成网上推荐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22日。

●第二批申报时间表:

企业在“省阳光政务平台”提交网上申请材料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22日;各地科技部门完成网上推荐的截止日期为2022年8月22日。

●第三批申报时间表:

企业在“省阳光政务平台”提交网上申请材料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22日;各地科技部门完成网上推荐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22日。

二、申报企业范围

(一)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不含深圳)注册1年以上的居民企业,并符合《认定办法》第十一条的有关规定,可申报为高。

(2)2019年通过优质认证的企业,在本年度优质资格到期时,应申请重新认证。2019认定为高的企业名称或注册地发生变更的,须先完成高相关事项变更,同时完成高企业年度报告,再进行高企业申报。

(三)2020年2021,高企有效期未满,不予提前申报认定。

第三,申报程序

一、网上报名

1.企业首次申报。企业须依次登录“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网址:/html/zxbl/)和“省级阳光政务平台”(网址:/egrentweb/),完成注册审核并激活账户。

(1)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注册。企业须在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注册“单位用户(法人)”账号,按照网站操作说明完成实名注册系统认证,并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入口进入高新技术企业认证管理网(以下简称“全国高新技术企业网”)完善企业信息,获取系统注册号。

(2)省级阳光政务平台注册。在“全国高新工作网”注册的企业,须在“省级阳光政务平台”重新注册。新注册单位默认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作为登录账号,注册企业时必须准确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每个企业在“省阳光政务平台”只能注册一个账号。(注册指南见附件1)。

2.现有账户的企业。申请认定的企业已经完成注册,不需要重新注册。他们可以使用“全国高技术工作网”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企业登录后,必须及时更新“全国高新工作网”和“省级阳光政务平台”上的企业注册信息。在高企有效期内异地迁入广东省(不含深圳)的企业,请在“省阳光政务平台”提交高企申请前,确认在全国高企工作网的认定机构为“广东省认定机构办公室”。

在“省阳光政务平台”注册但已变更名称的企业,须在平台更名模块申请,经企业所在地科技部门审核后完成名称变更(注册注意事项见附件2)。

企业在“国家高新工作网”有多个注册账户的,应及时向市科技厅报告,由市科技厅汇总上报省科技厅,省科技厅注销重复账户,防止数据对接错误。

二、填写并提交高申请材料。

为落实我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化“简政放权、加强监管、改善服务”改革的决策部署,方便企业申请高水平认证。从2022年起,高等级认证不再需要提交纸质申请材料,企业只需按照“省阳光政务平台”高等级认证申请模块的要求,填写相关申请信息,上传附件材料即可。

1.填写和完善公司的基本信息。企业使用单位管理员账号登录“省阳光政务平台”,填写和完善单位基本信息、单位融资信息等。在功能菜单下的"系统管理-单位信息管理"。

2.根据《科技部关于实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告知承诺制的通知》(国家科技局362 [2021]号,附件3),企业可自主选择适用告知承诺制,按要求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工作网填写生成认定事项告知承诺书,并上传至“阳光省政务平台”签字盖章。

3.填写申请表。在“申请管理-项目申请-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表”模块中,按要求填写认定申请信息,逐一上传附件材料,完成网上申报。企业在完成申请前,需要通过“省阳光政务平台”在国家高新工作网上获取企业名称和注册号。为了准确地将企业的申请材料与国家高新工作网连接起来,企业必须认真核对所获得的相关信息。

4.检查差异数据。企业需要上传加盖企业公章的税务数据使用委托书,将企业申报的财务数据与最终的结算数据进行比对。如数据不一致,应上传财务数据比对差异说明。

5.对已有数字签名的企业,鼓励使用数字签名提交高等级认证申报,其他企业可自愿申请数字签名办理高等级认证申报。(操作说明见附件4)

第三,回顾和推荐

申报企业对提交的高层次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各市科技部门收到企业申请材料后,可根据实际情况,会同当地财税部门对企业申请信息进行核查,重点核查企业实际经营情况、科技人员、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研发机构、申请数据与最终结算数据的一致性、是否重大安全、 申请认定前一年内发生过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企业申请名称和注册号是否与国家高新工作网企业信息完全一致。 各市科技部门根据企业核实情况,出具推荐意见,推荐给省级科技部门。对未被推荐的企业,各地市科技部门要在“省级阳光政务平台”及时回复,退回企业申请材料。

四、工作要求

(1)加强企业属地管理。企业所在地的科技、财税等部门要加强联动协调,充分了解和掌握当地企业的运营创新情况,严把评审推荐关,不断提高高水平认证申报质量;充分利用直播、微信微信官方账号、政府部门网站等多种方式解读和宣传政策,持续推送和解读科技企业最新信息和政策;加强后续服务,精准投放符合条件的高科技中小企业并及时入库。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条件的,鼓励企业登录“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html/zxbl/),提交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材料,以便享受相关惠企政策。

(2)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管理。省高企认证办将利用部门数据共享、大数据比对等方式,加强对审核机构认证报告的核查和对企业申报信息的审核,并提请业务主管部门不定期公布中介机构黑名单。各级相关行业协会及其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对为高层次企业提供咨询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机构及从业人员开展执业检查、政策培训和行业自律教育,进一步督促相关机构遵守职业规范,提高专业水平。

(三)强化企业申报主体责任。企业要树立自主申报意识,把申报认定过程作为提高科研管理水平、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契机和途径,支持内部培养专业团队和专职人员,统筹高企内部管理和认定申报工作。申报企业应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告知承诺的证明事项负责。一经发现并查实,省高等级企业认定办公室将按照《认定办法》的有关规定,取消该企业的高等级资格,追回违规获得的减免税和财政奖补资金,违规的移交相关职能部门处理。

动词 (verb的缩写)联系信息

1.省高新技术企业咨询电话:020-83163265、87681637、87684602。

2.省科技业务阳光政务平台技术支持电话:020-83163338。

3.城市高层企业管理层电话及联系方式见附件5。

4.省属企业经营管理电话:020-83163872、83170061、38358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