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鼓励事业单位对高层次人才实行年薪制是怎么回事?
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介绍,专项行动包括技能中国行动、高端人才引领行动、人才活力激发行动、专家人才基层行动、人才资源高效配置行动、人才人才扶贫行动、人才服务提升行动、人才表彰宣传行动等,形成人才服务包,充分发挥整体效应。一切行动力求务实有效。
其中,激发人才活力行动要求落实高层次人才薪酬分配激励政策,鼓励事业单位对高层次人才实行年薪制、协议薪酬制、项目薪酬等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
制定事业单位科研人员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纳入本单位当年绩效工资总额的具体操作办法,但不受总额限制,不计入总基数。完善技术要素和创新成果参与机制,引导企业向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鼓励企业对关键核心人才实施股权激励、分红激励等中长期激励措施。发布关于技术人员工资分配的指导方针。
制定建立健全技能人才工资分配制度的意见。建立更加开放灵活的新型用人机制,支持事业单位通过特岗引进急需高层次人才,不考虑岗位总量、最高层次和结构比例。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科研人员按规定兼职创新、离岗创业。围绕国家重大科技发展需求,整合优势人力资源,提高创新体系整体效率。
扩展数据
有效配置人力资源的要求
贯彻充分发挥市场作用促进人才顺畅有序流动的思想,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才资源市场体系,加强专业性、行业性人才市场建设,发挥市场在人才流动中的主渠道作用。提出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行动计划,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为人才流动配置提供精准服务。
充分发挥政府作用,规范和引导本地人才,推动人才政策适应区域发展导向、资源禀赋和产业特点。围绕雄安新区、海南自由贸易港、长三角区域一体化、粤港澳大湾区等区域国家重大战略,编制发布急需人才目录,优化人力资源行业和区域布局,为国家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项目、重大科技项目提供更加精准、科学、高效的人才供给。
中国新闻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鼓励事业单位对高层次人才实行年薪制。